1、镇社区党支部选举方法 一、本次选举在镇党委领导下,由xx社区临时工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经报请镇党委批准明确,支委职数为5人。 三、选举方法:“两推一驯。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每张推荐票必须按支委职数5人推荐,等于或少于5人有效,多于5人无效。正式选票的设置: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四、推荐分两轮。第一轮由党员、预备党员和组长推荐,为一推。第二轮由全体党员推荐,为二推。一推推5人,取得票多的前2023名为二推的候选人,二推推5人,取前6名为正式选举的候选人。 五、候选人必须是本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乐于奉献,诚心诚意为村
2、民群众办实事。 六、新任支委男同志不超过45岁,女同志不超过35岁,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七、选票有效或无效。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的有效,多于5人的无效。在二推和正式选举中,同意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的空格内划“。不按规定的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如另选他人的,那么在后面的空栏内填写想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只填写姓名,不打“的无效。局部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局部有效,无法辩认的局部无效,其它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八、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应选举前提名表决,负责选票的清理、统计和汇总,并填写好选举结果报告单。 九、实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
3、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才能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十、候选人必须获得过半数投票,方能当眩 二oo五年元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党支部选举方法党支部委员选举方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方法。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确实定等工作,由本届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党员大会的主持人由党员大会推荐产生。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名。 四、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本支部每
4、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名。 五、在选票上,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票上加盖中共委员会印章。 六、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弃权,那么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外,都应参加会议。 -1十 三、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参会党员依次投票。
5、 十四、会议设监票人名,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大会通过。监票人向党员大会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能担任选举会议的监票、计票工作。 十五、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中选人名单。中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六、本选举方法由党员大会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3- 第三篇: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方法党支部选举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法(草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方法。 一、按照乡党委代表名额
6、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水西沟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其中干部(含村级干部)代表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 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阔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局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镇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候选人名,应选名,其中在族中差额人,在族中差额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1%。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观察处分的党员在留党观察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
7、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根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中选。 中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中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中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缺乏的名额可以从未中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
8、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或“,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出另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划“或“。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超过无效。 十、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三名(其中总监票人一名),监、计票人由党员推荐。 十一、本选举方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篇:党支部选
9、举党代表选举方法(xxx党支部选举出席中共湛田乡第十四次党员代表 大会代表选举方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方法。 一、按照乡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湛田乡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其中干部代表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党员、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名;45岁以下人代表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代表名;妇女代表名。 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阔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局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乡党委审批
10、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候选人名,应选名,其中差额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2%。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观察处分的党员在留党观察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根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1 中选。 中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中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
11、,以得票多的中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缺乏的名额可以从未中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那么在候选人
12、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下面的符号栏内划“或“,只写姓名不划符号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超过无效。 十、大会设监票人、唱票员、计票人各一名。 十一、本选举方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 年月日 第五篇:党支部选举党代表选举方法党支部选举第十次党员代表 大会代表选举方法(草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方法。 一、按照乡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水西沟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其中干部(含村级干部)代表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 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
13、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阔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局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镇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候选人名,应选名,其中在族中差额人,在族中差额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1%。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观察处分的党员在留党观察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根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
14、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中选。 中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中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中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缺乏的名额可以从未中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或“,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出另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划“或“。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超过无效。 十、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三名(其中总监票人一名),监、计票人由党员推荐。 十一、本选举方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