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城市承接产业政策措施 一、加快产业技术升级 1、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为主抓手、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为重点,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工作,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技术创新效劳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2、讨论编制新兴产业技术进展指南,实施新兴产业“十百千企业培育工程,形成一批具有增长潜力的新兴产业集群。对产业核心技术或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汲取再创新项目、新兴产业链缺失环节或薄弱环节的重大投资项目,科技规划准时跟进,重点支持开展技术研发。 3、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围绕汽车、家电、装备制
2、造、冶金、化工、非金属材料、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产业关键技术,形成自主学问产权。 4、支持现有经济开发区等园区提档升级,符合条件的批准设立省级高新区,暂不具备条件的,批准先行筹建省级高新区。鼓舞省市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开展创新型园区建设工作,每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数、产值数、专利数和引进技术项目数等指标,分国家、省级园区进行评比嘉奖,引导园区扎实推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 5、支持建设语音、电子材料、公共平安等一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乐观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支持合肥高新区申报创立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争取芜湖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
3、 二、支持产业和技术同步转移 6、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工程(技术)讨论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试验室等来示范区落户的,有关部门主动效劳,优先确认,享受转出地同等优待政策待遇。 7、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等骨干企业新建一批工程(技术)讨论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工程)试验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力量。 支持企业在语音、非金属材料、余热发电、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申报建设一批国家工程技术讨论中心和国家重点试验室,并乐观推举其担当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根底设施建设以及有关科技规划项目。 8、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与高校、科研机构等紧密结合,围绕电子
4、信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公共平安等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9、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以技术、专利等高新技术成果在示范区转化、产业化,创办科技企业。 三、打造创新创业效劳平台 10、推动建设以合肥为中心、辐射示范区的科技成果研发转化交易效劳平台,建立“科技路路通效劳体系,强化创新公共效劳,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吸引国内外更多科技成果落户。支持办好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 11、支持建设一批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完善科技创业效劳中心、软件产业园、高校科技园等孵化器的功能,乐观扶持进展势头好、市场前景宽阔的科技
5、型中小企业成长,促其做大做强。 12、培育建立一批专业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围绕特定技术领域开展技术转移效劳,促进学问和技术成果向示范区加速转移。认定一批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效劳的技术先进型效劳企业。支持技术开发、推广、交易、评估、询问、学问产权等中介效劳机构进展。 13、鼓舞企业依法应用学问产权,提升应用学问产权的力量,推动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关心优势产业建立学问产权预警机制,建立学问产权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和对外学问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学问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发挥现有国家专利技术(合肥)展现交易中心作用,乐观申报成立国家专利技术(芜湖)展现交易中心。 四、加大自主创新政策鼓励 14、落实国家自主创新
6、政策,重点落实企业讨论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待、政府选购自主创新产品、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政策等,建立跟踪绩效评估机制。 15、比照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相关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各项行政性收费的省、市留成局部,实行免征。创新型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局部的省、市留成局部,3年内全额嘉奖企业。 16、对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因上市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的省、市留成局部,全额嘉奖企业。 17、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创新型企业,比照执行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鼓励试点政策,对企业作出突出奉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股权鼓励。对符合开展股权鼓励试点条件的
7、企业,有关部门做好引导、标准等效劳工作。加强对企业股权和分红鼓励政策的调查讨论,探究建立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安排机制。 18、省每年公布自主创新产品名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选购的赐予优待,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自主创新产品价格高于一般产品的,赐予5%至10%的价格扣除;以综合评标为主的招标项目,赐予自主创新产品总分值4%至10%的加分。对符合先进技术进展要求的试制品和首次投放市场的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度;对重大自主创新产品和效劳,实行政府订购制度。 五、加强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 19、省、市财政设立的示范区专项资金支持自主创新,重点用于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引进
8、研发机构和关键技术及高端人才、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等。 20、加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引导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拉动一批产业投资,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科技经费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1、支持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加强省、市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运作和管理,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开展创投业务。设立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深化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学问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试点。鼓舞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销售有助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分散化解创新业务风险的保险产品。引导支持担保机构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支持合肥高新区进入全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公司)债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