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 一、督导评估的内容 (一)领导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开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教育规划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需求优先满足。建立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全面落实统筹管理本地教育开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管理以及县域内各类教育协调开展的责任,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把教育工作列入县级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学校,指导和支持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标准有效地开展督导工作。 (二)教育经费投入。调整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预算
2、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到达规定要求并保持稳定增长。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制定并逐步提高县域内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财政拨款根本标准,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管理,确保专项用于教育事业。落实?纲要?提出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相关规定,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确保各类在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辍学。 (三)办学条件。合理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布局,规模容量及专业设置与当地经济社会开展要求相适应。逐步缩小学校间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实施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在生均建筑面积、图书及实验仪器、
3、体育卫生艺术设备配备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逐步到达办学条件根本标准。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时消除校舍危房。 (四)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交流调配等教师管理政策。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聘任制度,严格聘任程序和准入制度,新进教师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对教师政治思想、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的鼓励机制。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教师、班主任、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平均
4、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五)教育管理。坚持依法治教,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开展,不断完善政府主导、标准管理、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素质教育工作机制。落实中小学管理根本标准,强化学校管理,标准办学行为。深入实施课程改革,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建立维护教育稳定、保证校园安全的有效机制,杜绝重大事故。 (六)教育开展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5、。努力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幼儿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开展。各类教育开展的主要指标到达省规定标准。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规模大体相当。积极开展继续教育。 二、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 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设区的市两级政府共同负责,以设区的市政府为主。各市要依据?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协调和重点抽查。 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全省所有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 三、督导评估的工作原那么和程序 (一)工作原那么。 督导评估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
6、定性评估与开展性评估相结合,坚持经常性检查、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相结合,重在落实责任、推开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县级自评。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各市的实施方案,每年进行自我评估。自评结果分别报省教育督导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并在本辖区内公布。县级人民政府要完善督导评估的自评制度,将督导评估指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县级自评中,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对照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对任期内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准确、实事求是的评价。有关部门也要做好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自我评估。 2.市级督导评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对县级自评的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
7、果报省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并在当地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县级自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经验,针对复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省级督导抽查。省政府及教育督导部门每年根据县级自评和设区的市督导评估结果,视工作需要进行重点抽查。 四、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建立并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督导评估结果通报制度。教育督导评估结果要在报纸、网络等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将督导评估结果列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引导县级人民政府更好地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三)省、市有关部门要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专项拨款
8、、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要进一步完善督导评估的意见反应、限期整改和定期复查制度,以催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五)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对成绩突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责成其及时改良;对问题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健全各项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开展。要切实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组织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督导评估,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专兼职督导队伍,提高督导评估整体工作水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