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食品平安工作站联席会议制度 一、食品平安联席会议由乡镇食品平安工作站站长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地址设在乡镇政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食品平安工作站站长或成员单位负责人提议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包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平安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举措等,对本乡镇食品平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讨本乡镇食品平安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食品平安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本乡镇食品平安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食品平安行业标准开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开展:向
2、政府提出食品平安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食品平安事故的查处;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食品平安信息和决定报请上级决策的事项。 四、食品平安工作站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拟定,经食品平安工作站站长批准后,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完成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 第二篇:乡镇食品平安工作站联席会议制度汊河镇食品平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食品平安联席会议由镇食品平安办主任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地址设在镇政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镇食品平安办
3、主任长或成员单位负责人提议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包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平安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举措等,对本镇食品平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讨本镇食品平安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食品平安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本镇食品平安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食品平安行业标准开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开展:向上级部门提出食品平安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食品平安事故的查处;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食品平安信息和决定报请上级决策的事项。 四、镇食安办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拟定,经镇食品平安办主任批准后,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
4、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完成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 第三篇:乡镇食品平安工作站联席会议制度食品平安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一、食品平安联系会议由太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主持,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联系会议地址设在乡小会议室,联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分管领导或成员提议召开。 三、联系会议议事内容包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平安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举措等,对本乡食品平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讨本乡食品平安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食品平安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本
5、乡食品平安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食品平安行业标准开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开展:向政府提出食品平安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食品平安事故的查处;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食品平安信息和决定报请上级决策的事项。 四、食品平安工作站负责联系会议议题的拟定,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联系会议成员应当按照联系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联系会议的决定,及时报告个人完成联系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 第四篇:乡镇食品平安工作站工作制度食品平安工作制度 一、食品平安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和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管理技能。 二、树立食品平安
6、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食品平安工作,提出监管建议和工作措施,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三、按照上级食品平安工作要求,制定本产业园食品平安工作方案、规划、方案、考核方法、评价标准等,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四、按需要提请主管领导决定召开食品平安工作会议,并组织人员对食品监管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和考核。 五、每季度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效劳四个环节的食品企业进行一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监管部门会议,提出监管和处理意见,并在限定的时限内进行复查。 六、收发文件必须登记,接听 必须记录,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平安事故必须立即向县食安委办
7、报告,并积极进行处理和救援,妥善保管与食品平安相关的资料。 七、靠站食品平安检查,在检查中要制作食品安 全检查记录;对监管单位进行督查要制作食品平安督查记录。 八、催促指导食品监管单位建立食品平安监管档案,催促食品监管部门指导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平安信用档案。 九、每月5日前向县食安委办上报上月食品平安监管信息,每季度末上报本季度食品平安工作总结。 十、每年全县食品平安工作会议之后2023日内上报当年食品平安工作方案。12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十一、责任落实到人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责任人、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第五篇:乡镇食品平安工作站工作制度乡镇食品平安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
8、食品平安工作站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和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管理技能。 二、树立食品平安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每周向主管乡镇长汇报一次食品平安工作,提出监管建议和工作措施,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三、按照上级食品平安工作要求,制定本乡镇食品平安工作方案、规划、方案、考核方法、评价标准等,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四、按需要提请主管乡镇长决定召开食品平安工作会议,并组织人员对食品监管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和考核。 五、每季度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效劳四个环节的食品企业进行一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监管部门会议,提出监管和处理意见,并在限定的时限内进行复查。 六、收发文件必须登记,接听 必须记录,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平安事故必须立即向县食安委办报告,并积极进行处理和救援,妥善保管与食品平安相关的资料。 七、靠站食品平安检查,在检查中要制作食品平安检查记录;对监管单位进行督查要制作食品平安督查记录。 八、催促指导食品监管单位建立食品平安监管档案,催促食品监管部门指导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平安信用档案。 九、每月5日前向县食安委办上报上月食品平安监管信息,每季度末上报本季度食品平安工作总结。 十、每年全县食品平安工作会议之后2023日内上报当年食品平安工作方案。12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