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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失业保险操作指引.docx

1、失业保险操作指引 夏德忠 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根本生活和促进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方法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等对失业人员的待遇、给付、再就业培训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1.失业保险应由谁缴纳。缴纳标准如何。 律师答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缴纳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标准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 劳动者缴纳标准为。本人工资的1%。 注意。合同制农民工,单位可以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不需缴纳。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2.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答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失业保险待遇如何。 律师答疑: 失业保险待遇有。失业救济金;如果失业者患病的,可以同时领取丧葬补助金;如果失业者死亡的,其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的标准为。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律师答疑: 1.提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据,如。合同终止、被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等。 2.由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名

3、单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失业人员按规定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失业人员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5.失业人员向经办机构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的情况。 5.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律师答疑: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应该由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表5-2)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失业人员本人。 6.失业保险相关费用是否需要交税。 律师答疑: 1.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缴付失业保险费的,应将

4、其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局部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7.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答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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