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工作员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台人字2023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2023年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干部年度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范围、对象 局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副科级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另作安排。 三、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要加大量化考核工作力度,按照年度考核量化测评标准中提供的考核要素进行量化测评。同时把年度考核与平时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与绩效考评工作各有重点,互为补充。绩效考评是年度考核的根底,年度考核要以绩效考评为主要依据。 四、考核
2、工作的根本做法及时间安排 1、制定2023年度区经济开展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12月10日召开机关大会进行考核发动,组织学习有关考核文件。 3、12月10日,被考核人作全年个人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4、12月11日,按科室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5、12月11日,直接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根底上,根据绩效考评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科长签工作人员,科长由分管领导签) 6、12月13日,局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送交分管领导审批。 7、12月13日,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每个工作人员考核等次。 8、12月1315日,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3、在本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定后再一次公布。并将考核等次意见及优秀人员考核登记表报区人事局。 9、12月16日前,把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10、局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总结,汇总上报考核结果,把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根据区人事局批准,我局优秀等次名额3名。 2、当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度的年度考核。 3、借调人员回原单位考核并评定等次,由借用单位领导签署考核意见。 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强弱、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的上下、行政执法绩效的优劣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对
4、培训成绩不合格或应参加培训考试而未参加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这优秀等次。 5、在“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之间继续保存“根本合格等。“根本合格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一般,能根本完本钱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对确定为“根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可视同“合格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促其改正提高。被确定为“根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需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复核意见仍不服,可向区考核领导小组申诉。 内容总结(1)事业单位工作员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台人字2023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2023年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干部年度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范围、对象 局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副科级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另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