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 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一、园长任职资格: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二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具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其他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合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或高中毕业并获得幼儿园教师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有一定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具有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三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二、园长的主要职责: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
2、全面主持幼儿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规章,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二负责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文化、业务学习;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发挥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代表大会在幼儿园民主管理中的作用,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三主持幼儿园的保教工作、领导和组织安全保卫、卫生保健工作,贯彻有关的法规和规章确保幼儿在国安全、卫生和健康;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幼儿园课程标准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开展。四领导和组织行政工作,包括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和奖惩及国合、设备和经费管理等。五密切与
3、家长和社区的联系。向家长和社区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育儿知识,争取家长和社区支持幼儿园工作。三、园长岗位要求:一根本思想品德要求:1.坚持党的根本路线,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尊重、依靠、团结教职工。3.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严于律己,以身作那么,作风民主。4.敬业守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勇于改革创新。二岗位专业要求:1.正确领会和掌握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根本精神,熟悉幼儿教育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园。2.有一定的幼儿卫生、心理和教育的根本理论,了解和掌握幼儿身心开展和教育的根本规律,有正确的教育观念。
4、正确掌握国家幼儿园课程的主要内容和根本精神,并能组织实施。3.有幼儿园科学管理的根本知识。二岗位能力要求:1.能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结合本园实际制订本园开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有管理和指导保教工作的能力、能组织管理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指导教师制订适合幼儿开展水平的教育方案;正确评析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的教研工作,帮助保教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改良保教工作。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善于依靠和发动家长、社区等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和支持幼儿园建设。4.有一定的撰写文稿和口语表达能力、能拟定工作方案,撰写工作经验和研究报告,并指导教师撰写文稿。附:国
5、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1996年1月26日现将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资格颁发试行,本资格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幼儿园。资格是根据我国幼儿教育对幼儿园园长素质提出的要求、兼顾园长队伍现状而制定的;是选拔、任用、考核和培训幼儿园园长的根本依据、各地应采取有大措施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和日常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工作锻炼,使幼儿园园长努力到达资格的根本要求;同时做到按资格选拔、任用新的园长。实施资格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先行试点,取得经验,有方案、有步骤地逐步推开。由于不同地区的情况差异很大,各地试行资格掌握具体标准时,可有一定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