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兒少保護相關法令、政策之介紹與宣導 報告人:王立杰科長(教育處學管科)學校兒童少年保護的範疇 家暴兒 校園性侵害及性騷事件 懷孕事件 高風險家庭(高關懷兒童)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其他憂慮、自傷或自殺案件 執行時法令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家庭暴力防治法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 家暴兒學校(老師)的責任 法令的宣導 1.每學年4小時家暴防治課程 2.學生瞭解自救的方法。3.瞭解兒少法相關規定。教師的辨識能力培養及關心注意每位學童行為(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疏忽)通報(113責任通報及校安中心)輔導-心理輔導 匿轉機制 保
2、密責任 目睹家暴兒的輔導重點工作 身體虐待辨識參考指標之一 皮膚傷害皮膚傷害瘀瘀/挫傷挫傷 發生於有皮下脂肪保護之處,如面頰、腹部、腰側面、臀部和大腿。傷痕形狀為有器物形狀的傷害,如棍打、繩鞭的標記、掌/指印。皮膚傷害皮膚傷害燒燙傷燒燙傷 常見於生殖器、臀部及雙側手腳。虐待性燒燙傷與周圍健康組織間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界線,與一般意外造成有漸進過渡區域的形狀不同,如臀部、會陰處的甜甜圈的洞、斑馬紋、四肢處的手套形、長襪形、香菸造成圓形一致的深度燒傷、或特殊形狀的烙印燒傷,如電熨斗或電捲棒。身體虐待辨識參考指標之二 皮膚傷害咬傷 傷痕形狀有短列齒痕、橢圓形齒痕。若上犬齒留下的齒痕間距大於3公分,表成人
3、造成。顏面傷害 眼睛有貓熊眼、眼皮腫脹的情形。耳鼻喉如耳朵軟骨的瘀/挫傷。提醒你/妳,耳鼻喉部位通常不會有意外撕裂傷。嘴唇如上嘴唇繫帶撕裂傷。牙齒若牙齒變色,表牙髓已經壞死,可能有舊創傷。頭髮若長短參差不齊,可能是被施虐者拔頭髮所致。身體虐待辨識參考指標之三 頭部傷害導致兒虐後遺症和死亡最常見的原因 頭部因有頭髮覆蓋,外傷不易顯現,可從其情緒、生理狀態判斷,如煩躁不安、嗜睡、嘔吐、痙攣、精神狀態改變或呼吸暫停。精神虐待辨識參考指標 情緒表徵 心智、生理、或社會性發展遲緩。有偷竊、攻擊、逃學等反社會性行為。會打自己、割腕等自傷行為。凡事抱怨、極端被動或攻擊、過度要求、刻意吸引他人注意等行為。有吸
4、吮、咬、搖晃等自我刺激行為。偷藏食物、狼吞虎嚥、吃調味料、吃垃圾桶的食物等。有遺屎遺尿的排便問題。不符年齡的成熟或幼稚的過份順應行為。黏人或不能忍受與父母分離、不安、重複問問題、不快樂、退縮等情緒行為。疏忽的辨識參考指標 身體指標 經常的飢餓、外表髒亂不潔,有異味或穿著不合時令。經常出現疲倦、無精打采的模樣。疾病或傷口缺乏適當的照顧及處理。嚴重皮膚病而未就醫。體重過輕或營養不良。缺乏適當刺激造成的身心發展遲緩。行為表徵 乞討、藏匿或偷取食物。經常在外遊蕩、夜歸、離家出走。吸煙、飲酒、嚼檳榔、吸毒。偷竊、破壞毀損或傷害等。經常遲到、在課堂上打瞌睡、逃學、輟學。同儕關係不良,不喜社交且有退縮行為。
5、抱怨無人照顧或關心。發現疑似家暴兒,老師如何處置 需在可以保護隱私的空間進行詢問,避免讓兒少感到不自在或害怕。使用簡短、單純、一般性的問句,如小明,你身上怎麼會有傷痕?是誰打你的?,以減少兒少誤解語意的情況發生。若詢問的問題是關於兒少的被害事件,問題內容若能比較符合他們的知識與經驗,有助於提升陳述的正確性。面對猶豫不決的兒少時,除了盡量給予安全感外,千萬不要有施加壓力情形,如果學生顯得支支吾吾、面透難色,建議可以先讓學生離開,老師再與家長聯絡,有助於瞭解事件的樣貌。性侵案件學校(老師)的責任 宣導:每學年應至少有4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分辦是一般性侵案件或是校園性侵案件 1.一般性侵案
6、件:配合警政及社政單位調查。2.校園性侵案件:啟動性平委員會機制。通報(113及校安中心)輔導 個案案追蹤(校園性侵案件)保密 被性侵害辨識參考指標 身體指標 長期肚子痛。遺屎遺尿。不能安眠、做惡夢。飲食習慣改變,如沒有食慾或暴飲暴食。抱怨身體不舒服或疼痛等。行為表徵 上課無法專心、精神恍惚、成績突然退步。不願意換衣服,幼童如廁時不願旁人協助。不願意參加體能活動。行為極端改變,如行為退化或攻擊性極高。對性有不尋常的興趣或知識。拒絕與人來往、不信任他人。害怕某人或抗拒與某人獨處。對被觸摸的反應激烈。有自我毀傷的行為,如割手腕、自殺。學生被性侵,老師如何處置 老師對學生 學生對學生 學生親人對學生
7、 外來對學生 性騷案件學校(老師)的責任 宣導:1.每學期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4小時。2.教師瞭解何種行為已構成性騷。分辦是一般性騷或校園性騷案件。通報(113及校安中心)校園性騷案件啟動性平委員會或成立調查小組。結果處置(教評會、考績會)輔導(行為人及被害人)個案案追蹤(校園性侵案件)身體行為的性騷擾 抓、擠或捏。接觸對方之髮、身體或衣物。緊抱、強吻,或不具善意的輕拍臀、頭或撫摸。在講話或指示,不令人歡迎的強搭著肩或臀。假意按摩肩或臂或頸。靠在人身上。逼近或故意擦撞。尾隨追蹤。擋住去路。過份殷勤被婉拒仍堅持。言詞行為的性騷擾 吹口哨。詳細述說性令人不快。常常提討論主題帶到性的方面。
8、追問個人的性隱私。追問個人性生活。對個人衣服或身材或外表予性方的評語。已明白被拒,但仍重複邀請外出約會。故意咂嘴作聲作出接吻的聲調、怪叫。散播關於別人的性隱私的謊言。喜好評議或諷刺性方面的主題。愛講黃色笑話或故事。電話騷擾。其他的性騷擾 用眼光上下打量。胡亂眨眼或飛吻或作出親唇的動作。身體或手的行動有性暗示。在辦公室牆上張貼暴露的人體海報。展示性暗示的幻燈片或掛圖或春宮照片。贈送與性有關的私人禮物。在別人面前作出撫慰自己身體的不當動作。羞辱對方的性別、性別特質(像是太平公主、娘娘腔、男人婆等評語)、性傾向等都算是性別騷擾。性騷個案發生,老師如何處置 老師學生 學生學生(他校學生)職員工學生 校
9、長學生 老師老師 校長老師 懷孕案件學校(老師)的責任 宣導正確性教育 通報校安中心 請假產假 成績彈性處理 輔導心理輔導 學校不得明示或暗示學生休學、轉學、請長假。可以採比照床邊教學模式辦理。憂鬱及自傷案件-學校(老師)的責任 宣導 篩選並注意高危險群的學生 保密並請導師(級任教師)加以關懷 輔導或轉介至本市學生諮商中心 個案發生時通報校安中心,如有需要轉知本市學生諮商中心,派心理師協助 相關法令說明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一、吸菸、飲酒、嚼檳榔。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三、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
10、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四、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兒少法施行細則第九條 警察機關、學校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現兒童及少年有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情形,應予以勸導制止,並酌情通知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加強管教。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 第三十四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
11、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二、充當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三、遭受第三十條各款之行為。四、有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五、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第 2 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有應保護之兒童及少年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等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情況緊急時,得先以言詞、電話通訊方式通報,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填具通報表,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第六十一條 違反第三十
12、四條第一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49 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及保育人員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或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之權益,有受到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虞者,得請求警察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第 50 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前項通報之方式及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62 條 違反第50條第1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13、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但醫事人員為避免被害人身體緊急危難而違反者,不罰。第 60 條 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有4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但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7 條 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4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前項所稱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應包括:一、兩性性器官構造與功能。二、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三、兩性平等之教育。四、正確性心理之建立。五、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六、性侵害犯罪之認識。七、性侵害危機之處理。八、性侵害防範之技巧。九、其他與性侵害有關之教育。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8 條 醫事人員、社工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
14、察人員、勞政人員,於執行職務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通報之方式及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通報內容、通報人之姓名、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兒保四步驟:辨識通報處置輔導 事件發生事件發生 宣導及教育宣導及教育 通報通報 危機處理危機處理 輔導機制輔導機制 責任通報 校安通報 事件本身 媒體 案主 其他 1.家暴兒 2.性侵及性騷 3.懷孕事件。如何宣導及教育-法定內容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法第17條規定,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4小時
15、。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0條規定,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有4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但得於總時數不 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7條規定,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4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包括:兩性性器官構造與功能、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兩性平等之教育、正確性心理之建立、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性侵害犯罪之認識、性侵害危機之處理、性侵害防範之技巧、其他與性侵害有關之教育。如何落實宣導及教育 熟悉相關法令的規定(主辦處室及校長)-如何辨識受虐兒、什麼案件是屬性平法?性騷法?對學生及家長作宣導(案件發生如何尋求協助)對全體教職員宣導(如何辨識案件、案件發生如何處置)相關議
16、題融入課程(課發會)-如何保護自己及尊重他人 舉辦相關動態宣導活動 隨機教育 通報制度 責任通報:知悉學生遭遇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含學生目睹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事件(含疑似事件),應依相關法律之規定立即通報相關單位(113)-教育人員應於24時內通報主管機關,違反者處6千至3萬罰鍰 校安通報;家暴兒、性侵、性騷及其他校園重大案件。未通報的原因 不知要通報 忘記通報(訓導處人員)不知如何通報 害怕通報家長報復 學校不願通報學校面子 通報單位錯誤(社政及教育單位)如何建立危機處理機制 成立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包括校長、相關處室主任及相關人員。擬定危機處理計畫 1.建立受理單一窗口 2.建立不同案件擬定處理流程 3.建立發言人制度 4.指定專人進行責任通報及校安通報等)建立教師專長資料庫(含本校、本市或大專校院)。建立與各相關網絡聯繫平台(教育、社政、衛生、警政及社區)。建立與媒體朋友的聯繫管道。須加強演練的機制。可利用的網絡 教育:學籍管理、行為輔導、課業輔導。社政:經濟扶助、照顧資源、支持力量。警察:緊急救援、阻止危害、犯罪查緝。醫療:身心治療、心理諮商、身心診斷。司法(地檢署):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