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辐射平安管理规定 第一篇:辐射平安管理规定辐射平安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平安防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放射源运输、存放、安装检修、使用和废放射源处理的平安规定,保障职工的人体健康和平安,防止造成辐射污染事故。根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XX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原那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平安第一。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部门和个人从事管理、储存保管、安装检修。 第四条 各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辐射平
2、安管理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各公司总经理是公司辐射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控股环保管理部负责辐射平安的统筹管理,各产业公司环保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辐射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各车间主任及工程部工程负责人负责辐射平安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保卫科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出入厂区的门禁及探伤期间厂区周围的保卫。新工程探伤作业,工程负责人是辐射平安管理工作现场第一责任人。车间技改检修探伤作业车间主任是辐射平安管理现场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各公司环保主管部门是公司放射平安管理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公司特点,制定放射工作平安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
3、全放射工作平安防护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职责; (二)负责公司放射工作平安防护的监督管理,办理公司范围内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负责办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辐射平安许可证,并对放射源实行登记; (三)负责对本公司辐射平安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放射工作场所定期进行放射平安防护检测、检查和环保审核验收等技术效劳工作,检查放射源、射线装置及外来施工队射线装置保存、保管的平安性;组织公司内辐射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 (四)负责对放射源运输、保管、安装、检修和使用过程的平安防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组织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
4、和个人剂量监测(个人计量检测至少三个月一次),并持证上岗;公司级辐射平安培训,每季度至少1次,车间或部门培训每月至少1次。新员工入司培训必须进行辐射平安法律法规、危害等相关培训; (六)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 (七)组织和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放射工作场所(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三同时全过程的监督、审查工作;协助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及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进行辐射平安许可证的登记及核查工作; (八)制定并落实辐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半年至少1次; 第三章辐射平安许可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涉及放射源或射线装置的必须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经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审
5、批前方可实施。建设工程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第八条 公司使用放射源或射线装置前必须办理辐射平安许可证;从事放射工作必须取得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未经培训取证、登记的,不得从事放射工作;第九条废放射源处理 放射源的报废、封存和处理,由生产车间提前3个月向公司环保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环保主管部门报控股环保管理部办理报废相关关手续,并对其存放、运输等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保卫。 第十条 在购置放射源或射线装置时,购置公司必须与销售公司签订废源回收协议,合同中明确规定废源回收方式和回收价格。第十一条 各公司环保主管部门负责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更换,有
6、效期四年,持证人员在证书到期后仍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请于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组织再次培训。 第四章辐射防护管理 第十二条 涉及辐射活动的公司环保主管部门和车间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使辐射工作的卫生防护和个人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一)明确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档案; (二)制定并实施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三)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和仪表以及射线装置,应当贴有电离辐射标志,划出平安防护区域;放射工作场所出入口,应当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入侵报警装置和监控装置。 (四)应委托经资质认证的辐射卫生检测机构,定期对含放射性同位素设备及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设施性能等进行经常
7、性检测;组织放射作业人员的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评价等工作,并应当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妥善保存。 (五)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 (六)放射工作场所的剂量监测仪表、个人防护用品应当定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七)任何部门或个人从事放射工作时,必须严格控制照射剂量,防止对人体造成伤害。 (八)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合格的个人剂量剂和佩带辐射报警仪,严禁弄虚作假。 (九)制定并落实辐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 (十)公司各部门或单位不得雇佣临时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十一)保卫科严格把控放射源或射线装置进出、入厂区,探伤期间周边厂界的保卫。 第十三条
8、 严禁无资质单位对含放射源设备或射线装置进行维修、撤除安装等作业。安装检修单位在本单位区域内对放射性同位素及其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时,以及检修时放射性同位素及其设备的撤除、安装,均需向本公司环保主管部们申请,并有专人负责,严格登记;辐射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划出平安防护区域,设专人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放射防护区域或进行交叉作业。安装、维修或者更换与辐射源有关部件后的设备,启用应当经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验收,确认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全过程应有放射防护人员现场监护。 第十四条外来施工人员探伤作业 (一)外来探伤队伍进厂前五天到各本公司环保主管部门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如探伤放射源明细表、
9、探伤许可证、工作人员上岗证和操作证、应急预案、辐射管理制度,包括进出厂的时间,并确认使用放射源的探伤队伍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探伤队伍撤出前五天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在公司备案完成后,出具备案证明。 (二)外来探伤作业时,需办理探伤作业票;划定放射防护平安区域,拉警戒绳,挂警示标志或警示灯并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告知全体员工;并在放射警戒区外有放射防护人员现场监护。 (三)探伤作业票由本公司环保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负责审批,探伤公司、探伤作业所在车间或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会签;探伤作业票不得涂改、代签,应妥善保管;作业时按探伤作业票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平安措施等严格执行;超出探
10、伤作业票范围、时间等,必须重新办理票证,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十五条辐射源的平安保卫 (一)加强放射源平安保卫工作,防止放射源的失窃、泄漏及火灾等案件、事故的发生。 (二)发生放射源被盗、丧失情况时,在保护现场的同时,一小时内向本公司环保主管部门及控股环保管理部报案,并协助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寻找放射源的下落。 (三)在发生操纵杆扭断、卡死等事故时要立即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系,防止事态扩大。 (四)带放射源的设备或设施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消防队和环保主管部门,以便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放射事故。 第五章放射事故管理 第十六条 放射事故按人体受照射剂量或放射源活度分为轻微事
11、故、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依据控股事故管理制度判定,混合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判定。对放射事故实行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和报告、立案制度。 第十七条 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向公司环保主管部门报告,环保主管部门分别向控股环保部、县环保局和公安局报告。第十八条 发生放射事故,事故单位在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保护、封锁事故现场,控制人员、车辆不进入泄漏区;同时协助做好泄漏事故处理工作。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在指定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平安处理措施。 第六章相关责任 第十
12、九条对在放射源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及在辐射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者,按员工守那么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违反以下规定的,控股环保管理部将对环保主管部门负责人给予考核,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据员工守那么处理。 (一)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之规定。缺少有关辐射管理制度文件、未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未按时检测个人剂量剂、未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及监控设施等有关十二条规定的每次每项负鼓励200元。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四条之规定。外来探伤施工队未进行备案作业、未办理探伤作业票擅自作业、平安措施未落实等违反十四条中任意一条规定者,降级一个月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
13、对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责任者,公司将视事故情节及后果轻重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那么 第二十二条 本方法中专业术语界定如下: (一)放射性同位素,是指公司生产装置中使用的放射源。 (二)射线装置,是指公司各部门或单位使用的工业x射线探伤机、探伤机、x射线衍射仪和分析仪等。 (三)放射作业人员,是指公司从事超过放射性豁免限制的职业照射实践的人员。 (四)放射事故,是指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等辐射源失控引起的丧失放射性同位素、人员超剂量照射和放射污染等异常事件。第二十三条 辐射污染防治中涉及职业卫生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控
14、股环保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探伤作业票 第二篇:辐射平安管理规定三 十、辐射平安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2工作场所、设备及人员要求 2.1进行x射线操作的固定工作场所必须有足够厚度的屏蔽层,机房用砖核和混凝土加防护涂料要符合平安使用标准。 2.2凡设计、安装、使用医院x射线机,工业探伤x射线机及带有放射性的仪器、仪表和能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和装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程序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前方可进行。 2.3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x射线机防护合格证,无证和证件失效者不准工作。 3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3.1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具备放射卫生防护根本知识,佩带个人剂量仪和x射线剂量检测仪。 3.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如。白布工作服、口罩、胶皮手套、铅围裙、铅手套、铅眼镜等,确保一月受照剂量小于0.5雷欧。 3.3工作后,要做好个人清洁工作。要养成良好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等,下班及时换下防护服,并洗手、洗脸、洗澡;皮肤有伤口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3要做好x射线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x射线设备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