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劳保局信息宣传工作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效劳中心,局属各单位、科室: 为加强劳动保障工作交流,扩大劳动保障工作影响,展示劳动保障部门风采,实现劳动保障工作领导知晓、群众知情目标,现就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信息宣传工作的认识 信息宣传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一种重要形式。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有利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效劳决策,推动全面履行劳动保障工作职能;有利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取得各级领导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引导干部职工善于用脑、勤于动笔,提高写作能力和谋划全
2、局工作的能力。各劳动保障效劳中心、局属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把信息宣传工作摆到全局性的工作中统筹安排,在谋划工作的同时,适度地谋划宣传,确保信息宣传工作与其它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二、明确信息宣传内容 开展劳动保障信息宣传工作,要本着正面宣传、展示风采、提升形象的原那么,突出宣传政策类内容,及时了解和把握各级出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政策解读、政策概要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突出宣传动态类内容,对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贯彻落实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和决策情况、本级开展的重要活动情况等进行及时宣传报道;突出宣传经验类内容,认真总结、提炼、挖掘促进就业、社会保险、监督维
3、权等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突破、新成绩、新亮点等,并及时向外推介;突出宣传调研类内容,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弄清实际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三、拓宽信息宣传渠道 各类信息宣传稿件通过两条渠道报道:一是各级信息阵地;二是各级新闻媒体包括网络。 四、严格信息报送要求 1、局属各单位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局属科室每两周不少于1条。对属于本单位、科室职能范围内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突发事件等重大紧急情况,必须当天采写好信息宣传稿件并报送,确保报送信息的时效。 2、各单位、科室报送信息宣传稿件,须经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报局分管领导把关后向外报送,同时报局政研室登记备案。 3、要注重报送信息质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观点明确、措施具体地采写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挖掘信息,确保信息的广度和深度。 五、强化信息宣传鼓励 1、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2、局政研室负责按季度通报各单位、科室信息宣传稿件报送情况和采用情况,通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3、对被各级采用的信息宣传稿件撰写人,给予物质奖励,今年安排奖励资金1万元,奖励本年度稿件撰写人。具体考核奖励方法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年1月1日施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