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229一200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7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技术的应用,现批准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U/T228一2006)二、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U/T229一2006)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3月15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m)查询。特此公告。2006年2月8日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