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33340-2016目次前言】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安全要求24.1总则24.2启动系统24.3停机系统4.4控制装置4.5监测装置4.6安全标志4.7防护措施54.8防火要求4.9防爆要求6410防静电74.11防雷74.12接地4.13电气设备4.14软管、管路和电气配线74.15搬运4.16排泄附录A(资料性附录)危险清单附录B(资料性附录)机组安全操作与维护保养10附录C(资料性附录)内燃机基本图形符号12附录D(资料性附录)内燃机符号15附录E(资料性附录)安全标志图形附录21GB/T33340-2016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493石
2、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ISO14314:2004往复式内燃机反冲起动设备一般安全要求(Reciprocal internal combustionengines-Recoil starting equipment-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EN983机械安全液压传动系统及元件安全要求气动装置(Safety of machinery-Safety re-quirements for fluid power systems and their components-Pneumatics)3术语和定义GB/T188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3、文件。3.1气体燃料gas fuel能用作内燃机燃料的可燃气体。3.2往复式内燃燃气发动机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gas engine以可燃气体为燃料的往复式发动机。3.3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gas generating set由往复式内燃燃气发动机、发电机、控制装置、开关装置和辅助设备等联合组成的独立供电电源。4安全要求4.1总则4.1.1为防止人身伤害而应考虑的与燃气发电机组相关的危害,参见附录A。4.1.2机组安全操作与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参见附录B。4.
4、2启动系统4.2.1制造商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详细规定机组启动装置的操作方法。4.2.2机组所装备的启动装置应对操作者在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启动时,具有足够的安全保护作用,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4.2.3启动系统应具有手动或自动操作功能。4.2.4机组启动后,启动装置应自动脱开。对装有盘车机构的往复式内燃燃气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盘车机构与启动装置之间应有安全联锁装置,以确保在盘车齿轮处于啮合状态时,机组不可自行启动。4.2.5当机组启动前,应采取措施排出排气系统中的可燃混合气。4.2.6机组采用电启动时,电启动系统的工作电压宜24V系统。4.2.7机组采用电启动时,电启动系统的联接电缆应根据实际需要的载流量选择。4.2.8机组采用压缩空气启动时,启动空气系统应符合EN983的相关要求。4.2.9机组采用压缩空气启动时,在不补充空气的条件下,空气瓶组的供气总容量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连续启动次数要求。4.2.10使用可燃气体启动时,应将可燃气排出工作区域。4.2.11手柄启动应符合GB/T20064.1-2006和GB20064.2-2006的要求。此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