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422014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for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2014-06-10 发布 2014-09-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20422014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4 年 第 42 号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现批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
2、术规范(HJ 20382014)二、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HJ 20392014)三、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20402014)四、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12014)五、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以上标准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HJ 20422014 ii HJ 20422014 iii 目 次 前 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3 4 处置技术适用性及选择.3 5 总体
3、要求.4 6 总体设计.5 7 系统配置要求.6 8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0 9 工程施工与环保验收.11 10 运行管理要求.12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适用表.14 HJ 20422014 iv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和运行,实现危险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控制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的应用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过程中应遵守的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
4、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 20422014 1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中的通用技术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可宏观指导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及设施运行管理等行为。本标准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通用技术规范,适
5、用于各类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对于已有专项工程技术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还应同时执行专项技术规范;对于尚未颁布专项工程技术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应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作为一类特殊的危险废物,其管理技术要求参照医疗废物相关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
6、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
7、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HJ 20422014 2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8、统一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5555.1 固体废物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2 固体废物 镉、铜、铅、锌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3 固体废物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4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5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6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9、法 GB/T 15555.7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GB/T 15555.8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GB/T 15555.9 固体废物 镍的测定 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10 固体废物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11 固体废物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555.12 固体废物 腐蚀性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
10、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DL/T 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HJ 561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176 危险废弃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HJ/T 177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JB/T 8471 袋式除尘器 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JB/T 8690 工业通风机 噪声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 7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11、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第 31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 253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 279 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4第 408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环字87第 2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令2008第 1 号)HJ 20422014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环发2000第 38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发2004第 13 号)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环发2004第 16 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发2005
12、第 28 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第 216 号)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监察的暂行规定(劳字1988第 48 号)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第 75 号)关于加强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922 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危险废物 hazardous waste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液体或其他形态的废物。3.2 焚
13、烧 incineration 是指在氧气充足的情况下,使物质燃烧,彻底氧化、产生热量的化学过程。3.3 安全填埋 secure landfill 是指对危险废物在安全填埋场进行的填埋处置。4 处置技术适用性及选择 4.1 废物处置技术分类 4.1.1 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可分为预处理技术和处置技术。4.1.2 危险废物预处理技术包括物理法、化学法和固化/稳定化等。4.1.2.1 物理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和萃取等。4.1.2.2 化学法包括絮凝沉降、化学氧化、化学还原和酸碱中和等。4.1.2.3 固化/稳定化包括水泥固化、石灰固化、塑料固化、自胶结固化和药剂稳定化等。4.1.3 危险废
14、物处置技术包括焚烧处置技术、非焚烧处置技术、安全填埋处置技术等。4.1.3.1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包括回转窑焚烧、液体注射炉焚烧、流化床炉焚烧、固定床炉焚烧和热解焚烧等。4.1.3.2 危险废物非焚烧处置主要包括热脱附处置、熔融处置、电弧等离子处置等。4.1.3.3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包括单组分填埋处置和多组分填埋处置等。4.2 危险废物处置技术适用性 4.2.1 预处理技术主要适用于焚烧、非焚烧、安全填埋等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前的预处理过程。4.2.2 焚烧技术适用于处置有机成分多、热值高的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的形态可为固态、液态和HJ 20422014 4 气态,但含汞废物不适宜采用焚烧技术
15、进行处置,爆炸性废物必须经过合适的预处理技术消除其反应性后再进行焚烧处置,或者采用专门设计的焚烧炉进行处置。4.2.2.1 回转窑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粒状均匀废物、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组分的有机废物、未经处理的粗大而散装的废物、含卤化芳烃废物、有机污泥等。4.2.2.2 液体喷射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低熔点废物、含卤化芳烃废物等。4.2.2.3 流化床主要用于处置粉状危险废物,也可用于处置块状废物及废液。4.2.2.4 固定床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粒状均匀废物、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
16、、含易燃灰组分的有机废物等。4.2.2.5 热解炉主要用于处置有机物含量高的危险废物。4.2.3 危险废物非焚烧处置技术应根据技术特点和被处置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4.2.3.1 热脱附技术适用于处置挥发性、半挥发性及部分难挥发性有机类固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可用于处理含有上述危险废物的土壤、泥浆、沉淀物、滤饼等。4.2.3.2 熔融技术适用于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等。4.2.3.3 电弧等离子体技术适用于处置毒性较高、化学性质稳定,并能长期存在于环境中的危险废物,特别适宜处置垃圾焚烧后的飞灰、粉碎后的电子垃圾、液态或气态有毒危险废弃物等。4.2.4 安全填埋处置技术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填埋场衬层不相容废物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性质不稳定的危险废物需经固化/稳定化后方可进行安全填埋处置,但有机危险废物不适宜采用安全填埋进行处置。4.2.4.1 单组分填埋适用于处置化学形态相同的危险废物。4.2.4.2 多组分填埋适用于处置两类以上混合后不发生化学反应,或发生非激烈化学反应后性质稳定的危险废物。4.3 危险废物处置技术选择原则 4.3.1 腐蚀性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