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J/T216227-2005目次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光动能手表(HJ/T216-2005).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防虫蛀剂(HJ/T217-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压力炊具(HJ/T218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空气卫生香(HJ/T219-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粘剂(HJ/T220-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微波炉(HJ/T221-2005)2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气雾剂(HJ/T222-2005).4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轻质墙体板材(HJ/T223-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干式电力变压器(HJ/T224-2005)4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消耗臭氧层物质
2、替代产品(HJ/T225-2005)5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建筑用塑料管材(HJ/T226-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磁电式水处理器(HJ/T227-2005)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J/T216-200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光动能手表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光动能手表(HBC10-2001)进行了全面编辑性修改。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1月28日批准。本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BC102001。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HBC10-2001。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