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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387-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pdf

1、HJ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87-2007代替HCRJ036-1998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Absorption gas cleaner for industrial emission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2007-12-03发布2008-03-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U/T387-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处理风量为15020000m

2、3h,去除气态或气溶胶态污染物的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J122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3306标牌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标准GB/T15262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15434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15436环境空气氯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G229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

3、准。3.1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以下简称净化装置)利用液相吸收原理,把工业废气中气态或气溶胶态的污染物转移到液态吸收剂中的净化装置,包括文丘里、喷淋、喷雾干燥填料、鼓泡和水膜吸收器等净化装置。净化装置一般由液体泵、风机、吸收单元、气体过滤单元、电控和安全设备等组成。3.2净化效率指净化装置捕获污染物的量与处理前污染物的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P10mnl-p20100%10an式中:?一净化装置的净化效率,%;p1、p2一净化装置进口和出口污染物的质量浓度,mg/m3;Qsm、Q2一净化装置进口和出口标准状态下干气体流量,3/h。务平台3.3压力损失指气流通过净化装置的流动阻力,即进口与出口处平

4、均全压之差,kP。3.4运行噪声指与风机组成一体化的净化装置,在正常工况下的运行噪声,取周围1m处的最大噪声值,B(A)。父HJ/T387-2007空载时开启加热电源,当温度指示达到设定温度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5.3防爆泄压装置的破开压力用封口法兰封闭净化装置的进、出气口,把压缩空气缓缓送人净化装置,当压力指示达到设计最高限值时,泄压装置应完成泄压动作。5.4净化装置的大修周期采用两个以上用户现场调查确定。6检验规则6.1检验分类净化装置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6.2出厂检验6.2.1每台净化装置均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6.

5、2.2出厂检验按本标准4.1、4.3和4.4条的规定进行。6.3型式检验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鉴定投产;b)生产工艺或主要材料有重大改变;c)停产时间在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d)批量生产中的定期抽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6.3.1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且不少于两台。6.3.2型式检验项目与要求见表2。表2型式检验项目与要求序号检验项目名称要求1净化效率符合4.2.1条的规定2压力损失符合4.2.2条的规定3气密性符合4.2.3条的规定4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4.2.4条的规定5运行噪声符合4.2.5条的规定6填料的清洗设备符合4.1.3条的规定7饱和吸收液的再生处理系统和工艺符合4.1.4条的规定8制造质量符合4.1.1和4.1.2条的规定9安全要求符合4.3条的规定10大修周期符合4.2.6条的规定注:检验净化效率和污染物排放浓度时,根据净化装置的应用范围确定被检污染物种类6.3.3表2中任何一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7包装和标牌产品包装、标牌等按CB/T13384和GB/T13306的有关规定执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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