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响监测综合考核评定细那么 附件1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响监测综合考核评定细那么目标责任指标考核要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或扣分记录得分一、机构建设1.5分1.设立或者指定机构负责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和监测工作。0.5机构不健全的扣0.3分,未设立或指定机构的扣0.5分。2. 配备专兼职人员承当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和监测工作。0.5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但无任命文件的扣0.3分,未配备人员的扣0.5分。3.从事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响的能力。0.5监测人员专业不相符的扣0.5分。二、制度建设2
2、分1.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0.5未建立制度的扣0.5分。2.建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0.5未建立制度的扣0.5分。3.建立通过患者投诉及病例追溯查漏制度。0.5未建立制度的扣0.5分。4.建立药品不良反响监测培训制度。0.5未建立制度的扣0.5分。三、监测工作开展情况2分1.临床药师主动下科室收集药品不良反响病例报告并上报。1(查记录发现 1个月内未下科室收集报告扣1分。2.临床科室主动上报药品不良反响病例报告。1抽查病历发现一份未主动报告扣1分。四、报告情况4分1.年度药品不良反响报告数量与诊治患者人数比例相符。2年度报告数量未到达年住院人数的1%扣1分,未到达0.5%扣2分。2.严重病例报告占报告总数比例。2严重报告比例低于4%扣1分,低于3%扣2分。五、开展培训工作情况0.5分开展药品不良反响监测培训情况0.5参加培训人员占全院医、药、护人员比例低于80%扣0.3分,低于70%扣0.5分。说明:得分在5以下为不合格,8以上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