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议企业工会面临的问题及路径 一、剖析非公企业经审面临问题的原因 1、企业领导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为经审委员会的建立是走形式,空摆设,有名无实,可有可无,是在挑自己的毛病,从心里存在抵抗情绪;面对审计监督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视而不见,认为经审人员是自己家里人,说说而已,不了了之;在经审委员会人员的组成上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举,而是选定自己信任的亲属或财务人员兼任,这样把经审和财务工作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 2、企业经审委员会委员缺乏履职意识。有的经审委员本身的产生就不符合程序,素质不高,对工会经审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业务不懂,根本上是一个牌位。 3、企业工会经审干部缺乏法律保护措施。局部经审
2、委员虽然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履职意识到位,但由于工会经审工作缺乏对经审干部的法律保护措施,在审计过程中畏手畏脚,使经审干部限于心有余而力缺乏的境地。 4、企业职工缺乏权利和责任意识。企业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工会的会员,对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有知情权,企业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每年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而现实中,大多数企业擅自取消了报告制度,有的企业只是应付差事,没有真正意义上向广阔职工代表公开经费使用情况,职工群众也不敢追问工会经费的去向,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个知情权,导致工会经费游离职工群众的监督之外。 二、抓好非公企业工会经审工作应对之策 抓好非公企业经审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
3、用。 1、领导干部要思想认识到位。加强非公企业领导干部工会经审知识的培训,增强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领导的自律意识,消除“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经审工作就是挑毛病的偏见,使其真正认识到经审职责是从政治上关心保护干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是防止工会干部滋生腐败的有利措施,是保证工会经费和资产平安的护航者。 2、保护经审干部要措施完善到位。尽管中国审计条例的出台,给工会经费人员一个法规依据,但针对保护经审干部只有第五十五条第八款“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或者检举人员的,由经审会根据情节轻重,向同级工会提出批评、处分或者处分等建议,同级工会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现实工作中,
4、非公企业审计人员重点审计本级工会,最害怕的就是受到同级领导的打击报复,本身经审会就人微言轻,有谁敢提出什么建议。即使提出的建议同级工会能够采纳吗。因此,一要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法规保护措施,让经审干部无后顾之忧;二要建立工会经审工作“直管制或经审干部自上而下“委派制,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会经审工作监督体系。 3、经审组织要审计把关到位。工会经审干部要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取得广阔职工的信任,增强经审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放下包袱,克服“怕得罪领导,不敢审计的畏难情绪,对经费收支的全过程进行审计,把好工会经费收、管、用各个关口,切实发挥工会经审组织的“免疫作用,保障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平安、完整、效益。 4、经审专业人员要配备到位。按照“三同时原那么,建立经审组织,促进经审组织建设,真正形成“哪里有工会组织,哪里就有工会经审组织;坚持任人唯贤的原那么,配齐、配强、配准工会经审干部,经审委员选举注意把好三关“人员筛选关、审核评价关和民主选举关,选出事业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过硬的人员担任,使经审组织逐步向专业型、知识型开展,使非公企业工作经审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专业化的轨道。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