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增项)所需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初审) 【许可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 【许可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 【许可条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业代表工程业绩等符合资质要求; 3、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
2、质等级标准;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申报资料】 : 一、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七)局部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
3、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九)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上述一条的 (一)、 (二)、 (四)、 (五)、 (六)、 (八)、 (十)项所列资料; (二)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年度财务、统计报表;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
4、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以上附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在报送同时提供相应的原件供查验。 附件资料封面印制要求:主标题如“企业根本情况、附标题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附件资料、企业名称、申报时间。附件资料应清晰、完整,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以胶线装订成册。共分两册:第一册为综合类资料(首页应标有本册内容的目录),第二册为技经人员资料。装订材料均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如申请交通、水利
5、、信息产业等方面专业资质,每申请一个方面需另增加两份)。 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须按规定提供原件核实无误前方予受理。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 1、受理。效劳对象向市建设局政务窗口申报,资料齐全的,窗口收件受理开具受理通知书。 2、审批:经办人、建管科长会同建管站长、分管业务局长在窗口集中审查资料、组 织实地考察;分管业务局长主持评审会议并形成决定。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意见或需补正的材料由窗口发出书面通知。 3、上报。建管科(站)制作上报文件,分管业务局长签发;建管科(站)将材料上报省建设厅并跟踪效劳。 4、发证。省建设厅批准后,通知当事人到窗口领证。未予批准的,告知效劳对象相关理由及权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备注。本领项属代省建设厅接受申报材料,省建设厅办理时间、收费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