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促进企业的经济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一、劳动力管理 1、招聘员工一经录用,须签订劳动合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含明确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须经双方同意。 2、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必须按照XX省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关系,应当开具一式四联“XX省单位退工证明并加盖公章,其中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 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员工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员工本人;第四联:企业留存。在交被退员工退工证明时,员工必须注明签收日期,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向职业介绍所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工资管理 1、必须编制工资总额使用方案,要严格按照区劳动局、区税务局核定的工资额度使用年度工资总额; 2、坚持按劳分配的原那么,对责任重、奉献大的员工,要提高其相应的收入分配,逐步将个人的工作业绩与实际收入挂钩。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 3、正确审核本企业的各种工资、津贴、加班工资等发放清单,对请
3、病假、事假等日工资计算,必须按照XX省企业工资支付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计算无过失,要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地支付员工工资; 4、应按劳动统计报表的有关口径,准确、及时、真实地上报各类劳动统计 报表,做好工资统计台账的积累工作,并保证数据一出门,有据可查。 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为了保证员工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规定,向XX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缴纳、结算费用手续,同时还要做好员工住房公积金费用缴纳结算工作。不得拖欠,迟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费用; 2、在每年向XX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报员工个人工资总收入时,应如实地进行申
4、报,不许隐瞒、漏报、少报,如发现漏报、少报,应及时到区社保中心办理更正。员工的工资总收入必须告知员工本人并签字认可; 3、对局部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中止社会保险时,员工本人必须提出中止书面申请,报区社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中止手续; 4、企业因特殊情况,需对员工的公积金进行封存时,必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签字后,方可办理封存,没有员工签字,任何企业不得随意封存; 5、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应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6、员工的福利待遇均按照本市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时间 1、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以及女职工特殊等法规、规章,加强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
5、动条件,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平安与健康; 2、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发放员工劳防用品和保健食品; 3、企业发生员工因公伤亡,必须按照XX省工伤保险实施方法有关规定执行; 4、员工的现行工作日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应当严格控制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确需要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与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工 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工资报酬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和探亲、婚丧等带薪假期。 五、劳动纪律、考勤和请假管理 1、员工应严格遵守企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在工作时间内,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串岗; 3、在工作时间内外出看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如遇急症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家属或本单位员工代为办理请假手续。各类假期满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单位的,应在假期未满前请续假。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