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资产管理活动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地区经济开展,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提高集体经济的效益,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现将对街道集体资产管理操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加强对街道资产监督管理,完善资产管理运作机制,实现资产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盘活资产存量,确保集体资产有效保值、增值,促进街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开展。二、管理范围1、街道所属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有、集体土地及房屋;2、街道所属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投资参股形成的资产;3、上级拨入、委托或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取得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4、拥有实际性控制权的其它公有资产。5、社区所属经营性
2、资产及资源性资产。三、组织领导明确街道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全街道所有集体资产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负责对所有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方位宏观管理和监督。街道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经发办,负责街道直属单位集体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资产的形成、经营使用、处置、收益等,制订考核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体系,负责资产授托管理部门对资产管理绩效的考核和评价。四、管理方式1、实施直接管理。但凡街道直属单位非经营性资产通过清帐核资,一律归并到街道资产管理委员会,纳入统一管理、统一收益。实施非经营性资产长效管理。各直属单位、群众团体、活动场所等,做到明了内幕、明了经费、明了运作,逐步标准
3、,单独建帐立制、长效管理。2、委托使用管理。但凡街道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并具有独立核算的企业和分支机构的经营性资产,都归属于街道资产管理委员会所有。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那么,在通过有关部门审计、评估后,明确上交相应租金或者管理费,确保街道集体资产有效回报。3、实施监督管理。对社区的经营性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由资产管理委员会实施日常动态监督管理。社区负责半年一次上报台帐资料,由经贸办会同相关部门核对监督。五、管理要求1、但凡直属单位资产投资、转让、兼并、拍卖、处置、抵押、担保等涉及产权变动的,须事前向街道经贸办报告批准前方予实施变动。2、建立统一台帐。切实做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和帐帐相符的要求,对未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资产,必须加强办理相关法律手续。3、抓好授权委托经营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等工作,实行有偿使用原那么,由资产使用单位部门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确保资产保值。4、抓好日常管理,按季上报本单位资产收交情况,做到每年组织一次全面的资产核算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资产变动情况、收益情况分析,并上报资产管理委员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