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德法共治的时代价值及实现路径邢炳然李尚摘 要 治理国家有两种根底方法,一是“德治,二是“法治,二者具有各自的优势与限制,在合理磨合与协调互补的过程中,可以极大提高治理效率和优化秩序。“德治与“法治的高度协调结合是我国我党长期实践中总结的经验、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需手段、是“四个自信的发扬与传承、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鉴于此,为实现“德治与“法治完美结合,必须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民品德素质提升;完善社会法律法治体系,实现协调开展;树立法治精神,形成人人懂法、人人爱法的良好社会气氛,以德法共治推动国家现代化改革进程。关键词 德法共治 理论内涵 时代价值作者简介
2、:邢炳然,河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李尚,河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艺术设计。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ki.1009-0592.2023.11.219一、德法共治的理论内涵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两种模式,“德治和“法治分别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在相辅相成中维持社会稳定与国家运行。换言之,“德治和“法治虽概念有所区别,但更多是功能互补,共同形成德法共治的全新局面。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讲,“德治是通过道德形成一定范围的约束,从而实现教化功能,进一步調节人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行为标准,实现社会长治久安。这是一种依靠民
3、族观念、文化传统、社会舆论来发挥教育和协调作用的软性制约,具有典型的非强制性的特征。与之相反,“法治是依靠法治精神的强制性约束,与人治相对。以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规那么来标准人的行为,处理人际关系问题,蕴含着公平、公正等法律理念。在当今中国,“德治和“法治在概念与结构层面仍有显著区别,二者所调节的范围存在一定的界限,进而产生互补效应,成为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就是德法共治的理论来源,也是逻辑起点。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整体语境下,德法共治成为中国特色的治国方案。只有紧密依靠我国的开展国情,在国家治理中摒弃单一极端的“德治观“法治观,坚持二者协调统一,注重二者内部的逻辑结合。
4、既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强制力,以其特有的威慑作用做好最后的防线;又要重视“德治对人民意志的表达,发挥思想层面的教化作用,以更加符合时代开展的社会主义道德支撑法治建设,让“德治和“法治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协同前进,相得益彰。二、德法共治的时代价值新时代治国理政思想的科学总结: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来,我党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对我党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基于此,我们要深刻批判以往具有工具属性的“德治观“法治观,并对前人治理思想予以继承,进行创造性转化。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到“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理政新思想。德法共治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根底上,立足中国国
5、情,进行的深刻总结,表达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治国新方略。一“四个自信的传承与开展“德治与“法治相结合鲜明表达出中国传统文化的印记,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贯穿始终。就德治思想而言,“德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以贯之的主线,在对其继承的过程中,“德治思想巧妙的结合市场经济特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最终形成包含“四个自信的德治思想。“德治呼唤的是全社会自己形成的良好的道德体系,旨在培养自发信仰,营造公平正义价值观,这与“四个自信的思想根底不谋而合。“四个自信的开展最终趋向就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二者在精神内核上相互契合,具有逻辑上的共性。就“法治思想而言,“四个自信仍是必须
6、。只有坚持中国特色,从制度层面、理论层面、道路层面和文化层面,才能更好的符合法治建设总要求,一方面,法治兴那么国家兴,推进法治,就必须选对路、走对路,道路走错是本质问题。我国所秉持的法治道路是实践的综合体系,是“道路自信在法治领域的坚守与开展。另一方面,“道路自信在法治层面要处于指引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的核心地位,保障道路、方针、政策在法治建设中全面贯彻执行,因此,做好德法共治是对“四个自信的传承开展,要不断践行“四个自信的内在要求,从自信中汲取精神动力,推进法治现代化。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建国71年,我国取得世界瞩目的显著成就,不仅在经济总量上跃居世界第二位,并进入结构优化
7、的新常态阶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一步丰富开展,并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相辅相成。新时期,德法共治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的重要力量,为了更好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我党要在法治道路、法治体系等根底理论问题下功夫,进一步继承开展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开展和法律学说,通过中国特色实践总结升华,稳步提升德法共治水平。从根本上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三、德法共治的实现路径德治法治相辅相成,分别从不同社会分工出发发挥作用,如何从具体实践路径推进德法共治,是当下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一推进德治教育和法治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与道德自觉现今条件下,任何一个
8、公民都应做到对法律的根本遵守,做到对社会主义道德的价值认同。在国家治理中,德法能够实现有机协同、兼容并蓄,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法律规那么的具体实施,都离不开德法共治。教育是德法共治的主要手段。在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影响,使之产生标准约束力的过程中,德治教育与法治教育齐头并进、互为补充,以教育为桥梁,可以更好的实现德治与法治的互动。一方面,“德治教育是一种有方案性、有针对性的道德宣传方略,可以通过公民德治意识的深层次养成,从而引导德治行为。在我国的现今条件下,德治教育可以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进行划分,其中宏观意义上的德治教育主要指国家、民族与社会层面的广泛教育,如对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的精神的宣传、对
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对公民根本道德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而微观意思上的道德主要针对个人行为,是不断提升个人修为,使之符合社会根本道德需要的教育过程。另一方面,法治教育是一种有方案性、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方略,旨在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从而将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治教育所涵盖的内容广泛,既包括对法治思想、法治原那么的领悟,也包括对具体条款和行为的学习。综上,德治教育与法治教育二者是不可割裂的,共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件中完善开展,其内容增添时代特性,我们应充分调动学校、家庭以及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利用新媒体宣传模式進行广泛教育,防止割裂思维,引导德法共进的良好社会风气,最终让每一个人
10、在内心深处树立道德与法律底线,增强自觉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二完善道德体系和法律体系,努力实现德治与法治相互促进实现德法共治,必要重视道德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共建作用。第一,“德治建设亟需建立整套与之相匹配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从而形成道德建设的动态过程。因此,当前道德体系必须以实践需要为根底,扣紧最广阔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社会道德问题,潜移默化提高道德水准,以实践作为检验社会道德水平的最终标准。第二,传统道德体系要找准时机,进行当代转化。道德体系要更好与新时代法治思想想适应,在协调共进中添加时代因素,重塑符合时代要求的义利观、合作观、共赢观。实现德法共治,必要重视法律体系在社会
11、治理的根底作用。第一,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一个动态过程,法律的制定并意味着法治建设的完成,而随着时代开展,仍需进行不断完善,不断将其与现行社会开展不匹配的内容予以修改完善。第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覆盖的范围尚不够全面,社会开展有些方面未能纳入法律体系,存在法律盲区,而我们所追求的最终局面是实现全方面的有法可依。伴随新领域、新职业、新情况的出现,我们必须适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约束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之间的界限,更好的解决突发状况,促进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综上,道德体系和法律体系在相互促进中为国家治理提供支撑,是推动德法共治的关键力量。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法共治,促成德法良好契合与共生开展为提升国家治
12、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将德法共治融入现代化建设。其中,“德治是内在修为的提升,目的在于治本,主要依靠国民自觉来形成和谐的社会气氛;而“法治是外在要求的刚性约束,以严格的标准制度保障和谐的社会秩序。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24字高度凝练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道德标准与法治标准,实现“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就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而言,涵盖道德本质与法的精髓,高度凝练“德的标准要求与精神内涵。正如习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鉴于此,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进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容无视的精神内核,是根本的道德标准与根本信仰。以核心价值观引领德法共治,要将观念
13、融入实践进程之中,全面指导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对道德理念的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推动作用。我们应在具体实践中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以法治强大的约束力促进道德标准化,借助二者契合,引领德法共治,促进共生共长,实现良法善治。概而言之,“德治与“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均起到重要作用。“德治的指引会让“法治推行更加顺畅,而“法治那么构筑了道德的最低防线,打好道德根基。我们应该一手抓“德治,一手抓“法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法治提供动力营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注释: 张扬.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的内涵及意义J.理论观察,20237:36-37. 宋增伟.论德治与法治的双向互动及实现保障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233: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