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或扩大的院长办公会议 制度 (一)院领导碰头会 1、原那么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由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院长办公室做好记录。 3、会议主要是传达上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总结前期各方面工作运行情况,分析讨论当前重要工作,安排下期工作方案。 4、重要事项决定必要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二)院长办公会 1、原那么上每半月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由院长主持,院领导及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3、研究决定医疗质量、医疗平安、人事调配、工资分配、干部聘任、人才引进等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填写“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执行情
2、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承办部门,一份留院长办公室。 5、院长办公室编发会议纪要,加强会议决定事项督办。 (三)行政交班会 1、每周星期一早8点开始,由上周总值班汇报上周全院工作情况,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2、由院长,或指定副院长主持,院领导、全体行政值班人员参加。 3、传达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和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安排布置工作。 4、严格会议考勤,对无故不到会者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处理。 5、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安排和会议记录。 (四)职工大会 1、原那么上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2、由院长主持,全院职工(各科留值班人员)参加。 3、会议主要是向职工通报医院工作情况,人事调配、工资
3、分配、职级晋升等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室负责记录。 (五)现场办公会 1、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2、有关院领导、院长办公室、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3、主要听取临床、医技科室及部门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困难。 4、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加强会议事项的督办。 (六)科主任会 1、由院长、业务副院长主持,科室正、副主任参加。 2、安排、布置医疗业务、医院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听取科室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加强会议安排事项的督办。 (七)科务会 1、每月一次。 2、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3、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职责以及本
4、部门、科室对上级和医院下达的工作任务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表扬本科室的好人好事。 (八)护士长例会 1、每月12次。 2、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副护士长参加。 3、总结上月护理工作和安排下月护理工作。 (九)晨会 1、由病区负责人或病区护士长主持,当班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2、主要进行交接班工作,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夜间医疗、护理及病房管理工作情况,布置当日工作。 (十)工作会议 1、工作会议每年一至二次,总结前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当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研究部署医院改革、医疗质量平安、建设开展等重要事项。审查通过前一年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报告
5、、当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工作要点、财务预算草案、重要事项方案。 2、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 3、院长办公室做好会议安排,会前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催促落实。目标管理办公室纳入目标管理,加强检查考核。 第二篇: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德医风考评及结果共享机制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德医风考评及结果共享机制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厅关于XX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法(试行)的要求,发挥医德考评制度在医院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和医德考评结果对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约束、鼓励作用,经院党委会研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医德医风
6、考评及结果共享机制: 一、医院成立由院领导、党办、院办、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监督检查室、投诉办、财务科、审计科、门诊部、工会、保卫科、药剂科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小组,由党办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按照医德考评标准,负责对医务人员医疗护理效劳行为的监督。做好日常的检查、考核、登记和问卷调查、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相关资料的收集,为年终医德考评提供准确、真实依据。凡加分、减分要有记录和凭证。对年终无法提供本应该提供的日常检查结果和资料的,对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考核工程具体分工: 有关医德考评根本要求局部: 1、救死扶伤,全心全
7、意为人民效劳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意识和效劳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效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
8、举止端庄,效劳用语文明标准,效劳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效劳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平安;(2)在医疗效劳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置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
9、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材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标准医疗效劳行为 1(1)严格执行诊疗标准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效劳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对口支援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
10、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水平,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有关医德考评加分工程局部: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 2、积极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对口支援工作。 3、收到患者表扬信、锦旗。 4、先进典型正面事迹在省、市新闻媒体报道。 5、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 6、坚决抵抗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医院。 7、有创造创新或开展新工程、新技术获各级行政部门表彰。 8、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受到医院
11、或上级有关部门表扬。 9、在其他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医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 (三)有关医德考评扣分工程局部: 1、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2、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的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 4、工作岗位吃零食,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岗。 5、上班时间仪表着装不整、不佩戴胸牌上岗、语言不文明。 6、有“生、冷、硬、顶、推、脱现象,被投诉到医院并查实,被投诉到上级行政部门并查实或新闻媒体曝光。 7、在医疗效劳过程中有缺陷或缺乏,引起效劳对象不满意或发生争吵。 8、在国家规定的收费工程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工程收费、提高标准收费,或有私收、乱收
12、费行为。 9、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和搭车开药、检查等行为。 2023、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或其他医用耗材。 11、不落实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 12、泄露患者隐私或医学秘密。 13、违反医疗操作标准,或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纠纷。 14、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影响较坏,工作受到影响。 15、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任务。 16、由于违规违纪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17、医疗效劳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 18、违反医疗效劳和药品价格政策,私收、乱收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 2闻媒体曝光的。 19、私设“小金库的。 20、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过失的。 2
13、1、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责任部门:医务科、工会、党办) 22、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23、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24、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25、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26、非医学需要,利用超声等手段对胎儿做性别鉴定的。 27、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时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28、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29、在医疗效劳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0、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置
14、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31、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取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财物、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2、违反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方法,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 33、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34、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35、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36、其他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 37、有其他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