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韩岭占用农村耕地问题引发的思考 农村建房占用耕地问题的原因与对策 随着农村经济的开展,人口增长,广阔农村住房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因而建房占用耕地的面积也在逐年增加,但如果任其开展,将成为威胁耕地平安的一个重大隐患。人多地少是我县的根本情况,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县要长期坚持的一项根本国策。 由于经济开展,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居住环境改善,农村住房需求量的迅猛扩张,农业耕地不断地被建房占用的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在不断增长,当初分配宅基地时,是一户一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户变成两户、三户,甚至更多,然而宅基地仍然
2、只有一份。与之相对应的是,也有原来的多户人,迁出或移居,当初分配的宅基地到最后无人居住,然而这些宅基地并没有被收回再分配,于是成了“空心宅。同时由于村民经济逐渐富裕,住房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风也逐渐升起,多占多用土地,于是村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耕地。这样,在农村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是“空心宅放着,无人居住;另一方面是村民在耕地上建房盖屋。在调查中发现有75以上的村民表示,他们在主观上也并不愿意占用耕地建房。人口在增加,宅基地份数却没有增加,占用耕地建房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二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据调查统计,65以上的村民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自己怎么支配,他
3、人无权过问。有局部村民把良田先荒芜不耕作,几年之后良田变相成为荒地,然后就在“荒地上建房。实际上农民所享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农民不享有对土地随心所欲的处置权。村民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规没有到达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开展和蔓延。 三是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有些基层干部耕地保护意识不是很强,导致宣传不力、管理不力、查处不力。在调查中发现,村民占用耕地建房时,村干部与乡镇基层干部信息沟通不通畅,没能及时进行制止,对占用耕地建房的现象的处理方式往往是“以罚代批、“以罚代法。局部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的薄弱以及不作为,为村民占用耕
4、地建房开了方便之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耕地流失现象的开展。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较少。目前,我县农村的耕地收益呈边际递减状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现有土地耕作的收益仍然不能满足生活的需要。很多村民常年在外打工,耕地对他们来说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紧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加剧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宅基地管理,是事关农村政治稳定和经济开展的重要工作,也是广阔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严禁违法侵占耕地建设行为,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被突破,为国家粮食平安提供有力保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5、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应转变思路,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要建立以县级国土资源监察部门为龙头,各乡镇国土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和监察员、信息员为触角的群防群治网络,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回检查的根底上,对重点乡镇,重点乡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违法占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完善的土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阔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案案有回音。 二是建立有偿使用制度。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要求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推
6、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可以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开展农村经济。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扼制村民住房建设中多占乱占耕地的严重问题。 三是提高队伍素质水平。 坚决杜绝局部基层干部的不作为,提高其依法执政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以加深其对党和国家政策的理解,提高其执政素质,坚持依法执政。坚决肃清简单地“以罚代批、“以罚代法,或坐视不理的执政行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在广泛宣传的根底上,注重对各级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宣传。针对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的实际,有方案地进行
7、集中培训,使他们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对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严厉打击,扩大教育面,增加影响力和震慑力。 五是逐步建立集中居住点。 村民以户为单位各自独立修建住宅甚至修建独院落,道路、给排水,晒谷场等占用大量土地(特别是耕地)。借鉴山西华西村的先进经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政府引导与村民自愿相结合,以村组为单位建居民点,建房时人均可节约大量土地。在耕地日益减少人口又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修建个人住宅要求占用更多土地的矛盾将日益锋利,集中修建居民点将是解决这一矛盾相对较好的方式。建议政府要大力提倡和指导修建农村居民点,并将农村居民点与建立开展小城镇的规划统盘考虑,结合进行。还应对修建农村居民点在建筑材料、交纳费用,水、电,路配套设施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政策,并将这些纳入政府开展规划纲要中。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