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平安责任书 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平安责任书 鲁车,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发车,载客人,沿以下线路运行。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之规定,确保平安完成旅客运输任务,特签订平安责任书如下: 一、执行此次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并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客运班车即时驾驶证明等有关有效证件和协议,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单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2.严格按照公司包车合同执行; 3.严格执行限速管理规定,良好天气和道路条件下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230公里/小时
2、,非高速公路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有限速规定路段,按规定速度行驶),早晚视线不清必须减速驾驶,夜间运行必须按规定使用灯光,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4.恶劣天气严格执行停发班制度,发车前检查gps有效性及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服从平安管理; 5.发车前签订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平安责任书。 二、执行此次运输任务的车辆: 1.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随身携带行驶证、营运证等有效证件; 3.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 4.每日进行出入库检查及平安检查; 5.乘车环境良好,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平安的违法行为; 6.不超员、不随身携带“三品。 三、按规定投保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及承运人责任险。 四、凌晨2时-5时之间禁止运行。违反以上各项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责任单位:(章)经营人:(签字) 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