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科学美与技术美的关系魏伶:本文首先论述了科学美的概念及其本质特征,它是跟技术美之间的异同审美形态。在此根底上,进一步探讨科技美与技术美的关系;本文重点是论述科学美与技术美的关系问题,并着力论述了科学审美在艺术设计创造中的作用。关键词:科学美;技术美;相交融;审美中图分类号:U4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 2023 20-0040-01一、科学美与技术美的概念一科学美科学美来源于自然美,但它不是指大自然的美的景色,而是指潜藏在感性美之后的理性美,并为理智所能领悟的自然界内在结构所显示的和谐、秩序、简单、统一的美,是审美者通过理解、想象、逻辑思维所体验到的美。科学美是中小学生
2、审美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局部之一。科学美感是指具有科学美的事物作用于审美者。在其内心世界激起欢乐和愉悦等特殊心理感受。二技术美技术美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和产品设计过程中,运用艺术手段对客体进行加工,所形成的审美形态。它不是自然的属性,区别自然美;它依附于手工业特殊技能和大产业生产条件下机器制造的有实用价值的具体实物,也区别于一般的艺术美。这种审实形态有产品的功能相联系,表达在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使用过程中,具有科学性与实用性、技术性,具有与审美性能有效结合的特征。对技术美学的研究不仅可以促进产品的审美创造,提高产品、服装、建筑和环境设计的美学水准,而且有助于对主体人的审美塑造。对美的产品的需要可
3、以形成人的行为的内在动机,成为人们从事审美创造的动力。客观世界的审美创造也是人的审美教育的前提和物质根底。因此,技术美学的研究有助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开展,促进入的审美理想向真善美相統一的新的境界不断升华。二、科学美与技术美的不同自然美、社会美社会美包含技术美、艺术美是审美意象,他们诉诸人的感性直觉,而科学美使用数学形态表现出来物理学的定律和理论架构,他诉出人的理智,美感不是认识而是体验,它是超功利超逻辑的,而科学美是一种数学美逻辑美,它超功利,但并不超逻辑,所以科学美的美感的性质和内涵和一般的美感就有了重要的差异。所以说,科技美是科学领域存在的美,而技术美那么指的是技术领域存在的美。科
4、技美表现为科学理论,科学是客观世界本身的自然和谐的形态与结构在科学理论上的反响,而技术美他最开始表达于手工操作的方式和技术活动以及其成果中,现在那么主要表达于现代大工业机器操作方式的技术活动及其成果中。科技美是主体对客观世界内在本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是内在美,而技术美是外在美无论是技术设计还是技术过程,都要最终落实到物质产品的外观形式上是看得见的是具体可感的一种美的形式,作为一种与功能相联系的美,主要针对工程技术的美。技术产品作为审美价值的承当者,它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科学美是人类智慧的高度结晶,是创造才能的高度表达,是一种精英美,而技术美是效劳于人类的物质产品,你人人都能体验到它的功能,美与形
5、式美,所以技术美是人人都能欣赏体验的群众美。三、科学美与技术美的共同点所谓科学与技术都是经验性描述性的一种知识形态。科技美与技术美也都源于自然领域,无论是科技美还是技术美,最终都以有无效用为止旨是以效用为目的。科学美是从混乱无序的现象中它结论越简洁越简单越好,而技术美那么是一种现实美、应用美也是要求简洁明快。不管是科学美还是技术美都要求新颖奇特要为当今世界提供对客观世界的新认识和新产品,而新奇是科技美的重要特征,是科学技术活动的共同使命。科技美的最终目标是科技与艺术的交融,科技要求“真,“真是科技的生命,而技术美是指技术与艺术的交融,要遵循的对象的规律性也是“真。实用和审美是科技美的两大功能,
6、而技术美最开始就是在大工业的时代条件下,在产品生产中把实用的要求和审美的要求统一起来。四、结语综上所述,科学与技术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体。科技美主要研究自然科学中的审美问题偏重于理智美,而技术美主要研究物质生产领域的审美问题偏重于功能美。科技美与技术美、科学审美活动与技术审美活动同中有异意中有同,我们不可抹杀他们各自的特殊性,而将他们混淆起来。物理学家李政道强调科技与艺术二者是密不可分的,有如硬币的两面,他们源于人类活动的最高尚局部,都追求着深刻性、普遍性、永恒与富有意义,而技术美也是同样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必须重视艺术审美对于科技与技术审美的引导作用,是两者处于和谐和通达的两性互动状态,使人们在感官情感和理智等不同层面的审美享受上都有较好的收获。由此促进审美主体的精神世界,逐步趋向更美好的境界,从而完成审美教育的历史使命,教育家陶行知曾热切希望青年一代成为具有健康的体魄、农民的身手、科学的头脑、艺术的兴趣、改造社会的精神的新人。参考文献:1于雨,从汽车造型设计的演变看科学美与技术美的关系J.中国农村教育,2022 zl.2阎丽杰.论美与科学技术的关系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05.3徐恒醇.技术美学原理M,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