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XX省平安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全面提高企业平安生产水平,促进全区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党中央和省、市人民政府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平安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贯彻落实措施和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纳入年度平安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二)把握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始终做到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切实转变
2、经济开展方式,提高经济开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开展建立在平安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坚实根底上;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平安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平安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平安生产根底;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加强平安生产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平安生产各项工作。 (三)明确目标任务。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尘、涉氨、涉爆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要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通过更加严格的企业平安管理、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更加有力的平安监管、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更加
3、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形成平安生产长效机制,促使企业平安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二、严格企业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全面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XX省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平安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平安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制。要健全平安生产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专题研究平安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平安生产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相应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管理人员应当
4、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并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三)切实标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要严格执行平安生产例会制度、平安生产培训制度、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标准生产经营行为,坚持不平安不生产。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平安管理,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分。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成心拖延工期的企业,报请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严格执行企业平安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针对生产工
5、艺和装置特点,进行风险辨识,确定危险源点,完善平安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制度。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环节、敏感时段和区域要进行专项风险分析,无平安可靠保障措施不准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县平安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县安监局牵头,县工信局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加大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企业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开展经常性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平安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
6、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六)切实加强企业职工平安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加强企业平安培训师资建设,确保培训质量。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七)切实加强企业平安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平安职能,按规定配备平安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
7、负责人平安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平安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设备平安管理,但凡发现设备平安管理不到位,检查、维护、更新不及时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八)积极推进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平安健康设施、设备和检测手段,不断改善平安生产条件,为企业职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标准的作业环境,配备合格的职业平安卫生健康防护用品,催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要积极推行职业健康平安管
8、理体系、平安环境健康体系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加强职业危害防范。(县安监局牵头,县卫生局、县工信局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九)严格标准企业外包工程平安管理。但凡将生产经营工程、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企业,要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凭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平安生产管理事项,认真履行平安生产协调、管理职责。未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平安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平安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发生事故的,追究发包或者出租单位的相应责任。 三、强化监管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职责 (一)切实加大平安生产监管力度。区安监局及镇、乡、街安监办要按照属地
9、监管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那么,全面落实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区安监局负责区属规模以上企业的管理,乡、镇(街、区)安监办负责本辖区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 (二)继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予以查处。 (三)继续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平安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要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
10、、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分。 四、促进科技进步,提高平安技术水平 (一)大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催促企业加大平安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平安生产科技成果,逐步淘汰不符合平安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平安生产条件,提升平安生产水平。要大力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平安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工程,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和构成重大平安隐患的企业,要适时向社会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有关平安标准、平安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平安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装备要
11、有方案予以强制性淘汰。(县安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切实加强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要认真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大力开展技术装备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但凡没有到达根本平安要求的,要暂扣平安生产许可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使其到达平安生产标准和条件。 五、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根底建设 (一)加强平安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更加重视和加强平安生产工作,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本部门的平安生产工作负总责,定期分析本乡镇、本部门的平安生产形势,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平安生产,并严格
12、落实下矿井、进车间检查制度。 (二)健全平安生产监管体系。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建立乡镇基层平安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平安监管人员,承担平安监管工作。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安监队伍的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平安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县安监局牵头,各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三)完善平安生产效劳体系。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完善平安生产检测检验、评价认证、教育培训等效劳性机构。(县编办牵头,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负责) 制定平安专业效劳机构管理方法,标准其从业行为。专业效劳机构对相关评
13、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县安监局牵头,县监察局、县人社局配合,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 (四)加强平安技术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平安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各类企业要注重使用注册平安工程师等平安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平安生产根底管理水平。(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配合) (五)强化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广泛开展
14、平安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阔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意识。努力推进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平安文化建设。积极创立“平安社区和“平安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建设平安诚信企业,开展平安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营造“平安责任、重在落实的社会气氛。(县安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工信局、县教育体育局配合) (六)加强平安示范单位建设。坚持评选表彰“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工作先进乡(镇)、“平安示范社区、和“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工作先进企业,认真总结基层企业实现本质平安生产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建立预防为主的平安生产
15、长效机制。(县安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工信局配合) (七)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平安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畅通平安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 ,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气氛。(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财政局、县安监局负责) 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制订符合本乡镇、本部门和本行业实际的具体措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县安委会办公室XX县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领域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篇: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xxxxxxxxxxxxxx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在接到舟建委(2023)3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监理部召集所有工程部总监对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展开积极讨论确实领会文件精神。针对我区建筑施工平安形势,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