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执法质监年终工作总结 一、加强监督管理,标准旅游市场 为更好地理顺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泸外侨旅发(202223)160号),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20家旅行社进行年检,1家旅行社暂缓通过;对12023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其中95名导游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导游年审11人,不予通过导游年审17人;对5家冒用星级饭店称谓的社会宾馆责令改正。 2、积极开展“春节、“十一和“九一、“中秋节
2、小长假等黄金周旅游执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0家旅行社、19家星级宾馆以及局部星级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50余人次,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70余条。 3、组织开展2次各区(县)旅游局分管局长和执法(质监)人员工作培训会,重点组织学习旅游行政处分案卷评查标准和旅游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认定处理试行方法(内部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九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严格按照九川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妥善解决了5起旅游
3、纠纷信访工作;接受旅游咨询 370多人次。 2、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效劳质监督员和市级旅游效劳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全市20名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20名质监员分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三个小组,从而进一步发挥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和企业质监员的作用。 3、坚持旅游投诉 (96927)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狠抓旅游平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年初,与各区(县)旅游局签订202223年旅游平安责任书,印发了202223年全市旅游平安工作意见和其他涉旅平安的通知。认真贯彻九川省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组织7个区(县
4、)、5个市级部门重点开展“春节、“九一、“十一节前平安大检查和旅游道路平安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平安督查行动,对全市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378人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提出整改平安隐患27个,提供旅游平安咨询效劳2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 3、即时向省旅游局上报汶川大地震和雨雪冰冻天气我市旅游受灾情况和旅行社退团情况。做好了奥运期间我市旅游平安、维稳工作。进一步催促涉旅企业落实好各项平安措施,积极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旅单位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平安责任制落实,平安投入有保障,平安生产根本条件具备,特种作业
5、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平安知识教育面均应到达20230%。 4、督查各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强化日常平安监管,层层明确责任,坚守岗位,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九、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1、积极宣贯九川省旅游行业202223年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实施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星级宾馆、旅游行风监督员开展“思想大解放,加快建设中心,旅游大开展专题讨论活动。 2、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大力加强市旅游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立活动的通知,我市11家旅行社参加创立市级“文明旅行社的创立活动,在活动期间,我局与市文明办举办了两期培训会。 3、积极宣贯九川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我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会议,全市共评定出首批6家2级旅行社。 4、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60余人。重新聘任市级星评员22人,新评定1家二星级饭店、1家绿色旅游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对6家宾馆饭店进行了创星工作指导。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