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丽乡村建设运行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工程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23)12号)和xx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主体责XX县区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发动、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工程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管养措施通过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多方参与、严格督查,着力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三、运行维护1.建立运维
2、经费保障制度。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运维经费保障制度。 2.创新公共效劳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置效劳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方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置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效劳。 3.建立管护机制。探索推行乡镇巡查督导、村级负责管理、专人管护,农户包干的常态管护机制,建立年初启动、年中推动、年底考评和平时督导的工作机制。 4.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
3、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资金来源1.足额落实专项资金。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 2.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标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发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的引导作用,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工程。 3.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下达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分配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省级中心村整治建设,重点投向公共性和公益性根底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专项资金
4、使用绩效。 4.严格监督与检查。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开支、发放各种奖金福利、平衡预算、购置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与美丽乡村建设不相关的支出等。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科学、管理标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对各市、县(市、区)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民生工程和省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考核内容。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催促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
5、持工程建成后形成资产的运营管护工作,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五、监管措施1.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倾注更大精力,投入更多心血,经常深入农村调查研究,经常亲自部署推开工作,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农业农村厅将进一步加大牵头协调力度,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省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找准工作着力点,每年都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 2.健全工作机制。不定期对各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随机督查,或选择假设干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推进不力的催促整改落实。完善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3.发挥群众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各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营造浓厚舆论气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