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国资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检查目的 1、进一步加强我市矿山企业平安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 2、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确保汛期广阔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 二、检查时间 年4月15日至5月31日。 三、重点范围 1、重点镇办。镇、镇。 2、重点矿山。地下开采、勘查的矿山企业,特别是具有采空区和尾矿库的矿山企业。 四、工作步骤 (一)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和隐患点排查阶段 1、扎实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平安生产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安监管,标准平安生产经营秩序。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勘查许可证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 (2)无采矿许可证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 (3)
2、有采矿许可证但其他证照不全(主要指平安生产合格证、营业执照等)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 (4)已整合关闭矿山企业或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延续,现仍在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 (5)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 (6)瞒报事故的; (7)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8)其他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2、认真开展“治违工作,我局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有井下生产施工的矿山企业进行XX县区范围核查,并以这次核查为契机,重点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的以下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加强开采环节的监管和治理,对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不相符的坚决予以治理。 (2)所有地下开采的
3、矿山企业,其井下工程设计必须通过安监部门的审查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同时实行机械通风。对作业地点的风量、风质等要定期检测,确保符合平安规程要求。 (3)地下开采矿山要重点治理影响平安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隐患,但凡能够充填的要充填处理,能够放顶的要放顶处理,一时不能充填或放顶的,要采取专门措施,严密监控;治理透水事故隐患,落实矿井各项防治水措施,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地表水患。 (4)地下矿山要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规程有关防排水的规定,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及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 (5)露天矿山要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排土场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同时,要落实截洪、
4、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措施。 (6)尾矿库要针对去年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抓好督办工作。对没有平安生产许可证、没有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仍在使用的尾矿库,各所要及时上报所在地的镇政府(办事处)和安监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停工作。 (7)有井探、坑探工程的探矿权人必须凭勘查设计进行坑探工程设计,到市安监局办理平安批复备案手续,然后到市公安局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手续,方可进行勘查工程施工,施工现场应设置平安标志和信号,以防意外发生。对未按勘查设计或勘查工作施工方案进行勘查施工的,特别是擅自实施坑探工程的,各所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上报局执法队依法进行查处。 对在探矿过程中遗留的钻孔、探
5、槽、探井、巷道或者形成的危岩、危坡,探矿权人应及时进行回填、封闭,或者采取其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措施。防止造成地质环境破坏和平安事故的发生。否那么,按国务院平安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3、切实开展地质隐患排查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69月期间是我市的主汛期。汛后一定时间内,在台风和强降雨等突发气象条件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很大。汛期特别是台风期间,当降雨到达一定强度时,可能发生以风化残坡积岩土山体和人工边坡崩塌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一些崩塌滑坡和矿山的尾砂、废渣在山洪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个别地区在降雨、排灌水或加载振动等外力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各国土所和矿山企业应加强重点区段、重要灾害点
6、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紧急避让措施,防止人员伤亡。(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见附页) 各国土所要协调当地镇办,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比照已有的“两卡确定责任人,确定撤离路线和撤离方案,确保发生地质灾害时能够及时平安地组织人员撤离。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三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整改阶段 1、各矿山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平安生产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于5月2023日前将自查情况及时报送
7、当地国土所。 2、各国土所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采矿的问题,要逐一登记、汇总,并及时上报局执法大队。 3、对各所上报的各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执法大队从严从快进行打击,确保违法现象不回潮,不反弹。对检查中存有平安隐患的矿山企业,要及时向安监、所在镇办进行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矿山企业的关停工作,促进企业加强平安生产。 4、各国土所要认真检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等措施落实情况,保证应急预案的实用性,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平安事故。对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催促有关矿山企业和村庄,安排专人负责,并设置好警示牌,确保不出现平安问题,并协调各矿山企业和当地镇办将市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填写好,务于5月2023日前上交局矿管科。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