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23)7号)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平安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解决当前平安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落实平安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平安生产环境,促进全年平安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
2、。煤矿、非煤矿山、乡村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 (二)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煤矿 (1)技改期间违规组织生产的; (2)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探矿企业“以探代采的; (4)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执行整改的; 2、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 (2)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3、乡村道路运输 (1)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
3、的; 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证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的。 (4)非法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5、建筑施工 (1)施工单位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2)施工平安措施不健全的; (3)特种设备未年检及带病运行的。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5月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一)部署实施阶段。5月份,各企业、各相关部门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4、并积极配合公安、国土、安监、交警、劳动、工商等部门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查处。 (二)整改提高阶段。6月份,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企业、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催促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做好迎接市、县督查组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非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是推进平安开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和具体措施。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以“三铁的工作要求,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
5、)加强领导,确保打非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强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开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长程刚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邱克俊和党委委员、副镇长张鹏任副组长,派出所、国土所、安监办、交警中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秦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企业、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打击重点、明确完成时限,扎实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死灰复燃,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 (三)广泛宣传,
6、确保打非工作收到实效。各企业、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和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摸清各自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平安生产法治秩序,确保专项行动的实效。各企业、各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30日前报镇安办。 内容总结(1)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23)7号)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平安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2)煤矿、非煤矿山、乡村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3)(2)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