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机电提灌建设项目工作意见 为标准农村机电提灌专项资金管理,加快我县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提高农业抗旱减灾能力,按照机电提灌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水平,提升我县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全县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主要建设内容 2023年,我县将新建农村机电提灌站3处3座40.5千瓦,新增灌溉面积1440亩;技术改造4处4座含节水灌溉设施一处66千瓦,恢复灌溉面积730亩、新增灌溉面积900亩。总投资130.68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财政农村机电提灌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
2、0万元,受益群众筹资筹劳30.68万元。 三、项目管理规定 2023年农村机电提灌建设项目使用遵循民办公助,实行“村级建设、乡镇管理、县级报帐、先建后补管理方式。 1、项目申报管理。项目村按照财政项目“一事一议方式,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农业局,项目经专家审查和县财政评审后下达项目资金方案。 2、项目合同管理。项目村社应采取公开招标、议标、邀标等方式确立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为水利水电安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农业工程中级以上职称。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通过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施工企业在合同签定后应将相关资质、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报县抗旱效劳队备案。 3、项目资金管理。项目
3、村要认真按照县农业局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更改设计方案和建设内容,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前期不预拨工程款,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4、项目检查验收。县抗旱机动效劳队负责工程质量监管、隐蔽工程核查、分部工程验收;县农业局负责组织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包括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管护制度、竣工资料审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工程管理和确权颁证。 5、质量保证措施。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施工企业应按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和合同约定,承当售后维修效劳和违约责任,并按合同金额的10%向县
4、抗旱效劳队交纳质量保证金,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退还施工企业。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农业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农机开展股、装备股、抗旱效劳队、农业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做到项目规划科学、工程实施标准、质量监督有力、竣工验收严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项目监管,催促项目村进行财务公开,确保资金不挪用。项目村村民委员会要主动解决好工程项目占地补偿、青苗补偿等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坚持三“公开,确保农民受益。各级要将项目资金管理、办事流程、建设内容、农民自筹或以劳折资等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业主要与施工企业签定廉政承诺合同,不得收受施工企业的各种礼金,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将对本项目涉及的重点村社进行专项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