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务工作根本内容5篇 第一篇。党务工作根本内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根本内容是什么。 各级领导班子中党员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党员领导干部在会议上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从而起到相互监督,形成约束力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根本内容,主要是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良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到每个单位那么要根据
2、上级党委关于当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题。 学生党员应如何交纳党费。 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的党员,应参照规定中党费收缴项的第六条规定执行,每月交纳党费2角。但如果党员交纳党费确定有困难,可以按规定中党费收缴项中的第八条规定执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 党员政治素质都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党员素质是指党员身上或党员队伍中能够表达党员条件的要素及在性质上区别其他群众、其他组织的内在规定性。政治素质是其中首先的和最重要的要素。其主要内容包括: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
3、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珍惜和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恪守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那么;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国法;时刻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光明磊落,从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定后党委能长时间不审批吗。 根据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员工作细那么试行第二十条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开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求党委及时
4、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责任感,有利于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使开展党员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入党申请人调离后,还能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吗。 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和考察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至于能否开展入党,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决定。 有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离之机,不坚持原那么,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遇有这种情况,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坚持党的原那么,予以抵抗,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处理。 本届支部大会可以改变上届支
5、部大会的决议吗。 关于本届支部能否推翻上届支部大会的决议问题,最根本的是要看上届支部大会的决议是否正确。如果上届支部大会的1 决议是正确的,本届支部没有充分的理由,只是利用支部成员的变化,就把上届支部大会的决议改变了,那样做当然是不对的。本届支部大会如果经过查证,发现上届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认真讨论,作出新的决议,改变上届支部大会的决议。这样做是可以的。 什么是须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党章规定,党组织“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什么是重要问题呢。 所谓重要问题,主要是指: 一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二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
6、; 三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 四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五开展新党员; 六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组织集体决定的其他问题。 党组织在受理政审函调或外调时,如遇调查内容与政审目的不符等情况时,可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或向调查单位说明情况。 为什么规定党组织在对党员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党章明确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和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三条又做了具体规定。党章和条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党组织因为对党员处分不当或鉴定不客观而造成对党员进而对党的事业不利
7、影响。由本人参加和申辩,其好处是明显的,因为这样做可以尽可能地保证鉴定客观、公正、准确。党员本人对自己的鉴定是非常关心的,但凡鉴定中不实之词,特别是否认性的评价,本人一定会申辩并提出证据予以证明,其他党员作证和辨护。也可以进一步搞清事实真相,以便党组织得出正确结论。在此根底上作出的鉴定,本人心服口服,将来也不会翻案,其他党员也会心悦诚服,进而对党组织的信赖感大大增强,最终是有利于党的事业向前开展的。 党纪处分决定不同本人见面是否有效。 党章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手续办事,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
8、事实材料调查核实后经过整理形成的材料,不是证明材料和检举材料,除特殊情况确实无条件同本人见面的以外如本人叛逃国外,又查无下落,都必须同本人见面,否那么是无效的,另外,支部大会通过的决定应当让本人签署意见。不过,受处分的党员是否签署本人意见,并不是处分决定是否有效的必要条件。 党内通报批评是党纪处分吗。 党内通报批评,是揭露党内违纪问题,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对党内违纪问题的一种非党纪处理形式。它既可以就某一违纪问题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执行党的纪律处分决定来使用。党内通报批评要具有原那么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在内容上一般包括错误的事实、性质,产生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等。通过通报批
9、评,使党组织和广阔党员受到教育,引以为戒,防止和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档案里没有入党志愿书能否补填一份。 入党志愿书,只要组织关系一直没有中断,就不需要再补办入党志愿书或补办手续。 建国后入党的同志,如果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要积极设法查找,并查清原因。可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与开展这些同志入党的单位党组织以及他们工作过的单位党组织联系。党员本人应该积极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的经过,主动提供有关线索。如果确实无法找到入党志愿书,必须由该党员入党时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具组织证明,填写党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一般不要补填入党志愿书。如经调查,确系假党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长期在外,没有交纳
10、党费,组织难以与之取得联系的党员应如何处理。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规定,“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如果一名党员长期不交纳党费,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他就失去了一名共产党员所应具备的条件,就应该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党员因企业原因下岗后在另一单位应聘,组织关系要不要转。 党员因企业原因下岗后被另一单位聘用后,其党的组织关系要不要转,要视情况而定。 首先,作为下岗党员本人,要问清楚应聘单位有没有党组织,或能否接收组织关系。 其次,在应聘单位具备接收组织关系时,还要看你被聘用的时间长短。按规
11、定: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拟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如被聘用的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不要转移其组织关系,可由原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仍要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大学毕业后,工作单位不固定,组织关系放在哪儿。 在工作不固定的情况下,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要遵循以下根本原那么: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
12、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上级单位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效劳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因私出国出境探亲、学习,逾期不归,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党员因私出国出境探亲、学习,逾期不归的,其组织关系应按要求转到县级或相当县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对开展对象政审如何进行。 对开展对象进行政审时,党组织要同开展
13、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如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必须是与开展对象能否入党密切有关的。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细枝末节,不必进行调查。同时要注意,凡函调能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 党组织接受政审外调、函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凡符合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函调、外调材料的有关规定的,接待单位均应积极配合,主动、及时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拖或拒不受理。 受理政审调查中,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证明材料提供前,应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阅。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党组织应在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政治状
14、况和对证明材料的看法。 调查过程中,证明人提供了新的调查线索,或证明人工作已经调动时,接待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办理转接介绍信手续。党组织在受理政审函调或外调时,如遇调查内容与政审目的不符等情况时,可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或向调查单位说明情况。 党员在什么情况下算自行脱党,该怎样处理。 党章有明确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规定说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具有上述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应算作自行脱党。 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是否“没
15、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因有某些客观原因而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不加分析地作自行脱党处理。同时,党组织如发现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问题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帮助他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和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那么应按照党章规定办理。 党小组长可以由支委会指定吗。 从有利于党小组的活动出发,党小组长一般应由小组成员选举产生,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由支委会临时指定正式党员担任,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小组成员推选,但应把这样做的理由向党员说清楚。 对流动的预备党员如何进行教育、考察。 对流动的预备党员,党组织更应做好教育、考察工作。预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3个月,应办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预备党员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证其继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