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论一户一房法律制度模式的优劣 朱士利 一、房地产市场价格逐年攀升的原因 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暴涨(井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涌进,其中包括农村籍大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急剧增加,加大了城市房地产需求量;其次是资本人士或机构的投资、投机行为以及存积房源的行为;再次是政府政策、经济开展模式的不正当引导以及法律关于房地产市场规制的的空白。 二、房地产市场无规制开展可能引发诸多的法律问题 1、偏执于投资房地产,而不是投资其他经贸、科技产业; 房子是用来住的,是固定资产,房子盖好了可以住20230年以上,经济开展的原始动力、根本动力和持续动力不是房地产业,而是农业、工业、科
2、技产业、经贸业等产业。如果房子是来消费的,最好30年甚至更短时间就倒塌重建,就能带动经济,那么这个国度就是一个造成极度资源浪费的国度,其经济前景令人堪忧。 房地产市场无规制开展到一定程度,可能导致经济危机甚至更为严重的情况的发生。 2、导致局部有能力者过度安逸,不去创业 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中国不乏能力卓越的人才,中国经济的开展需要这些人才,但这些人才中在取得一定成绩后,购置大量的房地产,坐享升值,坐收租金,那么这些人才中可能有局部人就乐意过安逸的生活,不再思想去创业,这对于国家的开展大局无疑是一笔无形且不可估量的损失。 3、压制后起之秀,阻碍其他经济产业的开展 试想城市开展是逐步进行的,
3、一定区域的商业资源是有限的,后起之秀要进入特定区域商圈,必然付出高额的市场代价,从而大大降低了其所运营的经济产业的资本实力,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其他经济产业的开展速度。 4、导致公民住的权利难以保障 房地产市场的无规那么开展,必然导致一局部人坐拥数套房产,而另一局部人无房可住,从而富者愈富,贫者愈贫,与社会主义的初衷背道而驰,并可能导致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法律问题。 三、保障公民住的权利,是国家的长期工作,不是阶段性政策问题 一户一房的提法由来已久,其本质思想是相通的,本文所产生的一户一房法律制度是指一户家庭在一定区域(经常居住地)只能有一套住房,一户商家(房地产租赁经营等企业除外)在一定区域只能
4、有符合自身需要的商业房。 本人认为,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保障公民住的问题应当写进法律、宪法。 衣食住行,是每个人的根本诉求,做到民富方可国强,但民富首先要保障衣食住行,而尤其是保障“住。这是国家和政府的长期工作,绝不仅仅是正常,应当上升到法律,甚至要把根本方案写进宪法。 四、关于“一户一房法律制度的优劣评价 1、从能否安稳“民心角度评价 政府应当为谁说话,应当为房地产商、存积房产资源者说话,还是应当为大多数“小民说话,新中国是农民子弟兵打下来的,是穷苦百姓打下来的,民心还是在于大多数的“小民,小民的愿望不高,一户一房法律制度目的在于保障每户小民都能力获得一房,所以,本人认为一户一房法律制度确实
5、立能够安稳绝大多数小民之民心。 2、从能否正确引导经济开展方向角度评价 经济的开展,实实在在需要商界的精英人士,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带动经济的飞速开展,在确立的一户一房法律制度后,房地产投机、投资之路根本被封堵;在现代农业、工业、商贸领域、科技产业等经济领域的良好政策引导下,在经济开展方向上根本可以做到良性引导。 3、从能否实现“构建节约型社会的角度评价 据资料分析,房地产市场暴涨阶段滋生了大量的小产权房(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无证房屋),同时大量房地产开发商及没有资质的企业也大量涉足房地产建设,房屋质量问题严重,房产从建设到推到重建之间的“生存期很短,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
6、使得货币的购置力的降低(货币贬值),是与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开展机制背道而驰的。在实行一户一房法律制度后,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将缩小,监管和质量将作为主要环节对待,无论是商业房地产还是住宅房地产的生存期都将大大延长(至少70年以上),反复重建的模式将被逐步消除,从而有利于实现“构建节约型社会价值观。 4、从能否实现长久开展、可持续开展角度评价 房地产建设的首要目标是实现其居住功能和商业办公功能,当房地产建设到达一定规模之后,过于频繁的房地产交易本身难以从根本上带动经济的实质性开展,难以实现长久的、可持续性的开展格局,政府的主要精力还应当放到农业、工业、教育、文化、商业、科技等等方面,方可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开展目标。 5、从能否提高公民幸福指数角度评价 无可置疑,现阶段如果实现了一户一房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肯定可以提高公民的幸福指数,建立良好的生活价值观,逐步消除普通劳动者“工作一辈子,攒下一房子的现实观念,从而有更好的心情去追求和实现更多、更宽泛的社会价值。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我们国家实现一户一房法律制度是时代所必须的,我们要防止经济危机,逐步实现民富国强,可以考虑将这一制度以一项法律法规的形式永久确立下来。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