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会讲话稿 同志们: 前段时间,我市因连续晴热高温天气,林内草木枯槁,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多,以致森林火灾频发。现清明节临近,外出踏青、上坟烧纸祭祖等野外用火将骤然增多,我市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平安,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要把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来抓。各乡镇办事处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所有的人、财、物投入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地块责任和人员责任,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防范到位。 二、加强值班调度。xx
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8日为我市2023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特护期。清明特护期内,林业局、市防火办、各乡镇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一律取消休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双岗双待、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情况,严禁漏岗、缺岗或瞒报甚至成心不报行为,确保信息畅通。 三、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工作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清明特护期内,各乡镇办事处要深入风景旅游区、林区、林农交错区、墓区,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充分利用乡村电视台、书写墙体标语(乡级不少于40条、村级不少于2023条)、悬挂宣传横幅(市防火办不少于2023条、乡级不少于5条、最全面的范文参考
3、写作网站村级不少于2条)、每天组织车辆进村入户流动宣传、组织中小学生游行宣传、张帖禁火令,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气氛;清明特护期之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并催促、落实各村组召开村民户主大会专门安排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乡镇、村组干部和村级信息员要定区域、定时间、定任务,挨家挨户地走访群众,积极倡导弃上坟烧纸陋习、树植树献花新风的文明祭祀方式,各村、组要划烧纸钱、放鞭炮的专门区域,有专人看守该区域。 四、加强火源管理。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清明特护期内,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办事处、各村应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组,深入到村、组、山头地块进行宣传、巡查,在墓区、进林
4、区的主要路口等重点部位设立临时火源检查站安排专人严防死守,严格检查入山人员,禁止一切火种进山,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五、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办事处、村组在抓好森林火灾预防的同时,要充分做好扑救准备工作。一是扑火物资到位。各乡、村按照乡级50人、村级20人(人手一件)将扑火工具及扑火服装完善到位;二是扑火人员到位。清明特护期内,各乡扑火应急队伍要搞好培训,全天候集中待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范文内容地图及时处置。三是科学、快速处置火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乡镇办事处必须立即向防火办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村组干部半个小时,乡镇办事处分管领导、驻片包村领导、七所八站工作人员1个小时,乡镇办事处党政
5、一把手2个小时)亲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组织人员扑火时一定要注意平安,尽量组织身体素质好的青壮年参加,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妇女、精神病人等人员参与扑火,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强化责任追究。清明特护期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据xx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方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如果发现村组未召开户主大会;接到防火办指令未及时宣传、巡山且发生森林火灾;发现森林火灾不及时报告或谎报;发生森林火灾半小时内未组织、参与扑救;不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等情况,将责令给予村支书、主任免职处理。村级森林防火信息员如未按照防火办的指令巡山并发生森林火灾或发现森林火灾不及时报告或谎报的,个人简历将扣除当年薪酬,并予以辞退。如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长时间未扑灭明火的火灾,将严格按照xx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方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拜请到会的各位领导对此次特护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我市清明期间不发生重大的森林火灾。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