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级财务管治规章制度 一、重大村务必需坚持“四议两公开(支部提议、两委联席会协商、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议案公开、结果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相关资料报镇审批、“三资效劳中心备案。 二、各村应依据上年状况列出本年收支规划(预算),报镇联村领导审批,“三资效劳中心备案。年终会审决算(镇联村领导、效劳中心会计、村书记,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报账员)。 三、村书记或主任不得担当报账员,只对报账单据进行审签。 四、报账员负责财务和印章管理,对手续不合要求的原始凭证不能受理,其他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和办理账务手续。 五、收入资金应使用统一的凭据(在镇“三资效劳中心领用的专用票据),收入必需在实现的5日内
2、进财政效劳中心专户,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贪污挪用。 六、村务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限额1000元。 七、支出单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在500元以内的由经手人签字,村书记或主任审签后,报账员复核付款;5001000元以内的由经手人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书记或主任“双审双签后,报账员复核付款(备用金缺乏时凭据申拨且村必需有可用资金)。 八、对于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需经村集体争辩、“双审双签后,报账员会同当事人履行手续,款项直达当事人(村必需有可用资金)。 九、村级办公经费开支原那么上不得超过镇核定标准。 十、完善村干部考评机制,村干部待遇支配方案须村两委班子集体争辩确定并报
3、政府审批后执行。 十一、扶贫、帮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必需对项专用。 十二、项目资金由镇项目办统一监管、财政所专款会计负责审核及对上报账工作。同时,到村项目资金也必需进“三资效劳中心财务专账,实行“双轨制管理。入账收入单据为项目办开具的付款凭证,支出单据为项目施工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工程承包合同(项目责任书)及工程决算清单。 十三、村级对上争取资金的使用,要经村两委班子集体争辩,不得任凭转变用途。 十四、由镇纪委牵头,财政经管对村财务半年进行一次审计,结果公开。 十五、不得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用公款报销应由干部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用公款为个人办理保险,不准用公款配置移动 ,不准任意提高干部工资和提高出差补助标准,不准巧立名目滥发钱物。 十六、各村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核算(报账员于4月5日至10日、7月5日至10日、10月5日至10日和元月5日至10日到财政所效劳中心报账)并在公开栏公示,年终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布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