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思考 民间组织的开展已经成为一种全球化的趋势,21世纪的特点就是“结社的全球化。在我国,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管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还是在经济的意义上都有呼声。有的甚至主张把“引导和组织农民组织化程度作为中国农业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之一。尽管总的说来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呼声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是凡研究、关注或者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人,都无一例外地坚决地认为,应该极大地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尤其是在经济欠兴旺地区,农民合作组织开展起步晚、速度慢,农民组织化程度还相当低,这是农业产业化开展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如何提高欠兴旺地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
2、当前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战略和现实问题。本文试就以经济欠兴旺的xx县为例,进行提高欠兴旺地区农民经济组织化程度的调查研究。 一、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主要模式 xx县地处浙XX县区,总人口363574人,其中从事农业和农业兼业人员338024人,外出务工37924人,xx年人均gdp5391元,人均收入2674元,是XX省的经济欠发XX县区,自2022年开始着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展至今,形成的主要模式有专业合作社和协会两种。 (一)专业合作社的历史演变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欠兴旺地区提高农民组织程度的主要载体,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农民进入市场困难的最正确选择。新中国成立以后,xx县
3、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体可分为三个开展阶段: 第一阶段,生产合作社和供销社。从完成土改至1956年互助合作。这一阶段将分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建立生产合作社,同时通过农村供销社组织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购销。 第二阶段,人民公社和农工商合作社。这一阶段无论从所有制形式,还是从决策、分配和对外经济联系方式来考察,其间的集体经济已经嬗变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了,而是实行高度集中的集体经济。它违背了合作经济关于自愿进出、社员主体、民主管理、利润返还等原那么,形成了产权不清、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体制弊端,背离了社员意愿和利益,从而最终导致了这种集体经济的解体。 第三阶段,就是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实施到
4、目前各类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的时期。自xx年7月xx诞生了第一个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xx县峃口茶叶专业合作社,至今全县共有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1713人,带动农户16001户。2023年9月,随着xx县陈庄兔业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全村42户养兔大户全部入社,村民参与率到达83%,标志着xx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到村级具有高参与率的新水平。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根底上的,发生和开展于市场经济体制中,它们直接面向市场进行市场营销,是建立在分散生产和平等交易根底上的经营联合体,是自主、自治、独立的经济组织,是农民在市场诱致和政府引导下的制度创新,是农业走向商
5、品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客观产物。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和开展,有助于提高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与市场对接,维护和增进农民利益;有助于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开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有助于培育农村人才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业与农村现代化;有助于改善和加强政府在新形势下对农业与农村的经济管理,应对参加世贸组织严峻挑战;有助于促进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造和新生。 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五项职能。一是为社员提供种养技术效劳,二是为社员生产资金周转提供支持,三是帮助社员采购配置种植养殖所需种子、肥料、饲料等物资,四是组织产业化规模生产,五是帮助
6、社员产品销售。政府为扶持和开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其运行功能发挥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评价体系 (二)协会的产生与开展 开展农产品协会是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开展的必然趋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达,是新时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农业领导的必然选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重要的载体和重要的途径。进入新世纪,农产品行业协会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xx县农产品的行业协会,未与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同步开展,大大滞后于经济兴旺地区农产品行业协会开展的进程。这是因为漫长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加上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方案经济和经济上欠兴旺,使xx县农产品行业协会一直没有得到很好
7、的发育和成长,在2022年6月6日才登记了第一家xx县花卉盆景协会,比经济兴旺地区落后了20年。 近年来,由于农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对农业生产经营进一步放开,特别是国家参加了世贸组织,既加快了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商品化和国际化的进程,同时也使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卖难买难问题。这不仅引起了包括农民在内的广阔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严重关注,也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人们在寻求对策的过程中,发现行业协会以及国外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成功做法,完全可以为我所用。在政府的支持下,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唯有通过开展自己的行业协会,提高组织化程度,才能有效地克服许多困难和问题,抵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风险。认识到开展农产品
8、行业协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风险。认识到开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后,于是生产经营者纷纷自发要求,再加上政府又积极引导支持,这样双管齐下,使全县农产品行业协会获得了比较快的开展。现在已经注册13家的行业协会和5家专业协会。其中农产品的行业协会有5家,占28%。 二、农民组织开展中的主要问题 (一)组织的营运环境不容乐观 虽然农民合作组织的发育环境有所改善,从全县来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营运环境并不十分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市场的不稳定性 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不雄厚,注册资金最低的是5万元,最高的只有58万元,企业的融资渠道灵活多样,但都具有不稳定的特点。这直接影响
9、企业的稳定开展。 (1)注册资本金和流动资金是农业合作企业的资金来源之一。由于经济法规不健全和经营者素质低而导致的经济管理水平落后,一些资金无形流失和被占用,XX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农民有入社和退社自由,合作社的入社资金很不稳定。 (2)信用社贷款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资金的重要来源,但在目前的农村信贷体制下,这些企业获得的资金是十分有限的,而且在政策风险的影响下,其信贷规模最有弹性,在紧缩银根的大环境下,农村合作企业的信贷那么先受到压缩。设置到县里的四大商业银行支行提供的都是抵押贷款,而我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数没有标的物可供抵押,也就根本不可能从商业银行中得到贷款资金。县信用合作联社
10、的信用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高出0.1545%,使农民合作组织的运营本钱比其他企业高,而且信用社本身信贷资金有限,根本无法满足全县广阔农村的需要。 (3)亲朋好友之间的无偿借用是农民合作组织营运资金的另一个重要来源,但它一般不以稳定的合同或契约关系作保证,具有暂时性特点,受资金所有者意愿和经营需要的影响较大。 (4)民间信贷这些不属于集资性质的民间信贷现象,是农民合作组织企业开展的应急的资金来源。在一些商品经济兴旺的地区比较普遍,虽然支付多一点利息,却是农民合作组织企业应急时十分需要的。但在欠兴旺的xx县,该项资金来源非常有限。 2、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性 农村劳动力的择业倾向往往重视收入的
11、上下,就业具有随意性。造成这种局面原因主要是农民的经济理性所决定的,农民更愿意把自己的时间、精力和资金投向他们认为可以比农业经营行为更大价值和更好效益的行为上,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村大局部青年出外打工就业能够获得更多的收入。这对务农的就业人员具有引诱作用,农村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多数是有人长期在外打工或季节性打工的家庭。第二,随着一些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筹建的企业被私人承包,并且企业的前景不甚乐观。因此,农村劳动力或企业的管理者缺乏信心,在企业的精力投入不够。第三,许多职工兼营农业或其他经营工程,在农忙季节和其他活动紧张时往往中断企业的工作或间隙停工,造成了劳动力供应和使用的不稳定性。
12、一些负责人认为承担农民合作组织的工作不合算,往往出现负责人另谋高就而使整个组织陷于瘫痪。 3、生产资料和产品市场的不稳定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深入和农村生产力不断提高,虽然农业连年丰收,但由于农民的趋利行为和个体商贩的不合理竞争,农业合作企业也难以保证生产资料的稳定供应,即使购置到足够的生产资料,大都是以高于市场价格获得的。因此,生产资料市场的供求失衡,波澜起伏的状态,加上市场法规不健全及政府保护措施不得力,必然增大了市场环境的波动。当前农民协会或合作社的企业一般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市场竞争力不强,而且销路没有保证,容易受市场波动的冲击。另外,在示范效应的作用下,一个企业的成功往往引至本社
13、区其他经营者的仿效和跟进,形成低水平的重复和低水平竞争局面,增加了销售市场和不稳定性。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外部都存在不利因素 xx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开展水平远远滞后于市场经济、农业新阶段的开展要求。究其原因,并非农民不需要自己的合作组织,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路径依赖、制度供应缺乏等因素的影响。 1、农民合作社开展的外部制度环境 在社会中还存在着合作运动与市场经济不兼容,合作社过时论的认识误区;一些人甚至还担忧农民组织起来后会成为政治压力集团。种种因素造成地方政府对推动合作事业顾虑重重,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中来,它直接造成了xx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育水平的低下。 目前全县到工
14、商部门和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有26家,在登记注册时主要采取了“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等两种法律形式。如果注册为协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能从事公益性活动,无法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有的协会连开展正常活动的经费都无从保障,这显然无法满足越来越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需要;如果注册为专业合作社企业,由于我国现有的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性质各有规定各不相同、异质性强,极易导致概念上的混淆。XX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要发起人7名,注册资金5万元便可登记注册,这有利于欠兴旺地区农民发起组建专业合作社,营造了推动欠兴旺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良好法律环境。但是,农民进行注册登记时,要经过9
15、个部门,办理许多标准的手续,交纳了2022多元的费用,经历了几个月的时间,才能领到7种合法经营的许可证件,登记之后还须年检缴费,尽管每个部门都热情效劳,笑脸相迎,而农民仍然望而却步,至今仍有9家未登记。 2、农民合作社开展的内部制度约束 相比之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内部制度建设和支行机制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写进了农业法,XX省人大第十届十四次会议于xx年11月14日通过了XX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但是从xx的实际来看,农民合作社内部机制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局部合作社还没有建立起社员所有的产权制度,特别是在政府部门牵头兴办和供销社领头兴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存在产权不清的问题,社员的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 二是原有合作社难以适应农村新开展。供销社、信用社、种子公司、农工商合作社已越来越无法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对农业社会化效劳的需求。由于内部运行机制和内部制度的问题,乡镇供销社纷纷破产或关停,各村农工商合作社成为空牌子。 三是组织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与入会会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多属松散型,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制约了自身的开展。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可持续开展,已经出现少数个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蜕变为私人企业或名存实亡的现象。 (三)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