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设备的根底管理1、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2、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3、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置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
2、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1、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工程部都要关心保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标准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到达100%,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70%,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工程部的30%,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10%返还。工程部丧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置
3、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3、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平安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工程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工程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工程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工程部结算。4、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工程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工程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5、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工程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
4、验收。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平安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2、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4、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平安技术规程(JGJ332022)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5、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6、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根底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到达使用和平安也应报废,使用15年以上的必须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