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平安评价指导方案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我县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取得成效,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办(2023)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权责一致的原那么,以强化政府药品平安责任为重点,采取量化评分、以评促建的方法,探索建立合理的保障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标准的运行机制,加快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开展,确保公众用药平安。 二、工作目标
2、通过开展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推动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药品平安责任,促进各项监管工作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2023年8月) 制定印发县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成立县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工作会议,进行发动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3年9月10月) 根据制定的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对照责任体系评价标准进行自我测评,并根据测评情况进行补缺补差。 (三)总结迎检(2023年11月12月) 认真总结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好做法、好经验,根据实际,提出加强责任
3、体系建设、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形成合理的保障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标准的运行机制。同时,做好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迎检工作。 四、评价标准 县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指标(试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药品平安责任体系是强化药品平安监管的重要途径和客观需要。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扎实推进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药品平安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方案和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辖区内药品
4、平安管理工作。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开展合理用药示范培训、监测和评估工作。县工商部门要牵头开展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工作。县公安部门要对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移交的案件及时查处。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争取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的支持,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督查、指导,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上下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做好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各项工作。 (三)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开展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客观分析评价指标和实际评价方法的优劣,探索完善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为更好地加强药品平安责任体系建设奠定良好的根底。 内容总结(1)药品平安评价指导方案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我县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取得成效,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办(2023)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2)三、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2023年8月) 制定印发县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