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17KB ,
资源ID:1479461      下载积分:8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147946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2023年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范文.doc)为本站会员(sc****y)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2023年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范文.doc

1、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方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假设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对我区超标粮食的管控、防止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指超标粮食,是指稻谷、小麦、玉米等原粮中的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 第三条在区范围内从事超标粮食收购、检验、储存销售及转化处置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四条超标

2、粮食不得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禁止通过转让改变包装等方式将超标粮食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章收购与储存 第五条超标粮食的收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各级储藏订单粮食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质量标准收购。 第六条超标粮食实行定点收购,承当定点收购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快检设备。粮食收购入库时,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为依据,按是否超标实行分仓储存,定点收购企业应详细记录收购、检测等有关信息并妥善保存。 第七条加强对库存粮食的监管,结合粮食库存检查,开展库存粮食超标情况的监测工作。 第三章扦样与检验 第八条粮食收购结束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扦样检验工作方案,委托专业粮食检验机构,对定点收购的粮食进行抽检

3、。 第九条粮食检验机构要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原那么进行检验和判定,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第十条粮食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向社会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超标粮食检验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四章监管与处置 第十一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对超标粮食实行严格监管。建立超标粮食分类档案,详细记录收购地点、扦样、检验、储存等信息。 第十二条超标粮食原那么上应按检验结果分类集并到库容较大、储存条件较好且便于监管的库点储存。 第十三条按照有效利用粮食资源和减少财政支出的原那么,对超标粮食实行分类处置。 超标粮食不得用于

4、食品生产经营。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可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前方可销售;符合饲料安全标准的,可用作饲料原料;不符合食品和饲料安全标准的,应当用作其他工业原料。 第十四条超标粮食实行定向竞价销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选择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的企业参与竞标,并依照企业加工处理能力,限制企业购置数量。 中标企业所购粮食只限本企业使用,严禁转让及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超标粮食销售企业要按规定程序出库,并在粮食出库前1天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销售企业应当提供定向竞价销售的超标粮食食品安全指标的检验报告,并在销售发票中注明超标粮食用途。 第十六条中标转化处置企业应当在超

5、标粮食入库前1天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中标转化处置企业应当对入库的超标粮食进行查验,索取随货同行的质量检验报告,并保存相关凭证,建立入库统计台账和粮食质量信息档案。 第十七条中标转化处置企业对超标粮食转化处置后的产品,要按产品出库厂销售的有关规定进行逐批次检验,检验合格前方可销售,并保存销售统计台账等相关资料。对其转化后的副产品以及残渣等废弃物也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八条中标转化处置企业在超标粮食全部转化处置完成前,要逐月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超标粮食转化处置进度、处置方式、无害化处置效果、转化产品数量及流向、副产品和残渣等废弃物的处理情况等。在超标粮食全部转化处置完成后一周内,要将处置结果

6、汇总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负责该环节监管的部门要派人到企业进行核查。 第十九条地方储藏粮承储企业应当加强对省外调入粮食质量管控,对作为储藏的粮源,在采购时要委托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严禁超标粮食作为地方储藏粮。 第二十条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定期对超标粮食收储企业及中标转化处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追溯制度,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实现全程监管,防止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第二十一条超标粮食处置相关费用含快检设备费、扦样费、检验费、收购费、保管费、集并费、技术处理费、贷款利息、价差损失以及监管费等,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解决。 第五章责任与追究 第二十二条超标粮食收购、储存、销

7、售及处置等环节的监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履行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出现监管空白,造成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超标粮食的收购、储存、中标转化处置企业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和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相关规定。对擅自转让、改变用途,欺报瞒报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粮食检测机构,在样品的采集、检验、报告等各环节,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管理规定。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泄露秘密信息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检验机构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五条本方法由市区人民政府委托区粮储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