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平安生产集中督导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时间支配 自3月1日起至3月15日结束。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城市燃气方面隐患排查 依据“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对各燃气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准时消退平安隐患;落企业平安主体责任,催促企业对用户进行平安检查及用气学问普及。 (二)开展建筑施工方面隐患排查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导,认真做到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符合既定程序;加强对施工企业和项目(特殊是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项目)现场平安生产责任
2、体系、制度、机构建立及落实状况的检查。 (三)开展路灯照明平安隐患排查 强化路灯照明用电平安,配电柜、变压器等定期进行平安检查;强化检修设备平安,定期对升降机、吊车等进行平安检查;强化作业工人平安生产意识,定期开展平安作业培训。 三、具体要求 一是发动部署。平安生产各责任科室严格落实方案要求,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具体措施。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各平安生产责任科室要履行职责,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平安生产风险隐患,对排查、觉察的平安隐患要依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等要求,进行整改。对问题整改依据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进行分类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将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企业实行拉入“黑名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管局平安生产集中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平安生产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环安办,负责城管局2023年平安生产集中督导检查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科室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心、省、市关于开展2023年平安生产集中督导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城市综合防灾避险功能。 (三)强化催促指导。各科室要加强动态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状况的监督检查,准时争辩、协调解决工作中消逝的问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