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工作 依据州、市人社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心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面深化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紧密联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实际,乐观教育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坚决抱负信念,切实改良工作作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专业水平和管理力量,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供给坚韧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人员范围 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聘用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三、培
2、训内容及支配 (一)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新入职人员 2、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由市人社局组织支配。 (二)任职培训 1、培训对象:新晋升领导职务、新聘用至7、8级职员的工作人员。 2、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及人社局组织支配。 (三)在岗业务培训 1、培训对象:全局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 2、培训时间:每年1月-12月 3、培训内容:依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进展需要,结合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特点,以提高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水平、创新力量为主,实行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 4、培训要求: 以局下属各事业单位为主体,开展分级分类的日常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人
3、员连续教育,对事业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学问和技能培训,提高岗位工作力量,不断更新学问,满足不同岗位人员的培训需求。 四、监督与管理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准时对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状况进行具体记录,并认真登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登记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状况汇总表交到局政工科,以便到市人社局开展备案和连续教育证学时印证。 (二)局政工科每年6月、11月对各事业单位培训状况开展评估,保证事业单位人员每年按时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 在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申报、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中实行培训一票拒绝制,对于没有参与培训或者培训未到达学时要求的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取消当年评审晋升职称和聘任职务的申报资格,不得参与7、8级职员竞聘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