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的通知鲁建标字2015)4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由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DB37/5052.-2015)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为J131462015,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1.0.3、3.2.3、3.2.5、5.2.7、5.2.12、5.2.13、5.2.15、5.7.8、6.10.3、6.10.5、6.10.6、6.10.10、6.10.12、7.2.2、8.1.3、8.3.1、8.3.3、9.2.9、9.3.1、10.1.5、10.5.11、10.7.3、11.1.3、11.1.10、12.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12月30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