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职责 工程部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施工和验收标准,催促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标准施工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二、参与工程设计、勘探管理工作,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的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非施工阶段。 三、负责审核甲供材料(设备)供应方案,对数量、规格、品种仔细审核。参与材料(设备)质量与价格的调研选购工作,严把材料(设备)质量验收关,拒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 四、起草或参与起草工程工程的有关文件、报告、会议纪要以及分包工程的招标文件。 五、负责组织落实建设工程前期“三通一平等准备工作。组织编制“三通一平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工
2、程管线和古迹、树木保护措施。 六、加强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市质监、安监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施工期间,多邀请使用单位现场观察,尽可能满足使用部门的一般要求。 七、负责认真审签阶段性工程量,严格按合同、按工程进度核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八、负责工程建设进度控制的催促工作,应当按期完成基建任务。 九、加强签证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合同外工程量签证,对隐蔽工程量签证应请跟踪审计人员到场会签,签证应以写实性工程量计量,尽量防止以点工和人民币的方式计量。 十、负责工程平安管理和文明施工, 十一、催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把资料送交基建处资料室存档。 十二、具体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交付使用及回访维修保养工作。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间发生的相关问题,应及时解决。 十三、负责组织监理和相关人员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及时送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配合催促审计单位按期完成审计工作。 十四、对于工程的较大变更、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等情况,应及时向处分管领导汇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十五、工程竣工后做好工程管理的总结。 十六、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