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情况的函 xx县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做法 为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收购者的合法权益,标准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根据市局通粮购产(2023)28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五月份上、中旬组织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 不走过场。为保证今年核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县局专门建立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局长具体抓,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在县政府行政效劳中心设立粮食收购许可证核查效劳窗口。 二、认真开展宣传发动,使接受核查成为
2、粮食收购资格被许可人的自觉行动。我们把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改政策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我局专门印发了海粮(2023)25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的通知,并分别邮寄给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粮食收购个体工商户。通知明确了核查内容、实施方式、核查时间、法律责任,同时布置各粮食购销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粮食经营户以宣传栏、黑板报形式在显目位置进行宣传,使被许可人明确接受核查的方法、要求,通过宣传90%以上被许可人都能按期办理核查手续。 三、积极效劳,标准操作,依法办理,按期完成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核查工作。我们对全县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134家法
3、人单位和个人,按照核查内容,对被许可人的登记事项、仓储设施、检验能力和报送粮食收购数据等申报内容,认真进行了资格核查。同时,我们还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一是注销收回粮食收购许可证。原8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因改制,资产出让,由新企业法人重新登记注册新公司,注销收回粮食收购许可证8份;二是暂时收回一户因长期无经营行为的企业的粮食收购许可证;三是注消原证、重办新证。一家个体经营户因重新登记了营业执照名称和法人代表发生变更,我们相应注销其粮食收购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申领程序和要求,为其重新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四是限期整改。一家综合性公
4、司其大米加工项目转让,仓储设施、检验仪器发生变更,我们通知其限期整改恢复,须经现场核查后仍符合条件的,保存其粮食收购许可证。到目前为止,除少数企业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报接受核查,经催告后正在补办核查手续外,我县该项核查工作已根本完成,共有120家通过了核查确认。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一些个体经营户经营台帐不健全。我们对其宣传教育、进行补课,重新印制了粮食经营台帐样本发给所有被核查企业和经营户,标准他们的经营行为。二是检化人员资质不够,提供的证件年代久远,大多是八 十、九十年代由县、市粮食局所发培训证书。少数经营企业检化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对一些常规检化验仪器都不会操作和使用,只作为应付检查的工具。建议省、市定期组织检化、保管人员培训班,标准和提高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粮食检化及保管技能。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