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标准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提升城市形象和广告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省户外广告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规划建成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为期五个月。整治期间停止一切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含招牌、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二、整治范围 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含经济开发区、淮城镇、城东乡、季桥镇、席桥镇、建淮乡、马甸镇主次干道含国道、省道两侧、广场、游园和城市主要出入口等。 三、整治内容 一凡未经市容环境
2、管理部门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含店招店牌,或设置期满未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户外广告设施。 二虽经行政许可,但未按行政许可内容和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三在建成区设置区域以及到期设置的大型台地立柱、高炮、平面、跨街广告设施含大型占地指示牌。 四定着于楼体、楼顶、墙体不含房地产开发地块设置的临时围墙广告等建构筑物外部或道路设置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电子屏、霓虹灯、电子翻板装置和灯箱等形式发布的广告设置期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 五在建成区范围利用公共设施、市政设施设置期满的户外广告。 1、利用车、船等交通工具外部、环卫设施、路灯杆设置、绘制、张贴的户外广告; 2、利用公交站亭、 亭、邮政
3、报刊亭和便民效劳台设置的户外广告; 3、在人行道、公共绿化地内设置的灯箱广告、信息栏、宣传栏; 4、利用路名牌、交通标识牌、指示牌和交通护栏设置的户外广告; 5、各类破损、陈旧的路牌、指示牌、标识牌。 6、居民小区商业街及小区内公共设施、绿化池内设置的户外广告。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区户外广告整治办牵头,各广告设置审批部门各司其职,向建成区各单位、广告业主和商家发放?告知书?,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配合,限期自行整改;并安排专人对建成区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户外广告、落地广告、跨街广告、灯杆广告、护栏广告、信息栏、候车亭、邮报亭,以及利用其它公共设施设置的广告
4、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报整治办公室汇总,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安全、有序地开展整治活动。 二科学规划布局5月16日至6月15日 规划部门对主次干道、广场、游园、景点、城市主要出入口等区域广告设置进行规划设计。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8月31日 各广告设置审批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区城管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住建局、工商局、旅游局、文广新局各司其职,经济开发区和有关乡镇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由户外广告整治办牵头,组织规划局、城管局、工商局、公安局、水利局、交通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住建局、民政局、邮政局、电信局、监察局、法院、经济开发
5、区和建成区有关乡镇进行验收。对未按整治要求撤除的户外广告,依法组织强行撤除。 五建章立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由区城管办起草拟定?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法?,标准户外广告的设置行为。实行区户外广告设置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联席会议由区分管领导主持或受区领导委托的同志主持,区城管办、城市资产经营公司、规划局、工商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旅游局、文广新局、招标办、监察局等部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负责定期会审户外广告设置的申请,召集论证会,核定户外广告招投标等相关事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从6月1日开始,凡在建成区范围设置户外广告含电子屏的,必
6、须依据?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法?的规定,按程序办理。凡需要在建成区设置户外广告的,由设置单位或个人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城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后,报联席会议或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对城区灯杆、广场等公共设施权属收回归口管理,由区城市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区户外广告经营,统一组织户外广告设施阵地使用权的招投标,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大型户外广告含落地立柱、高炮、墙体、道路灯箱、灯杆广告、电子屏必须由联席会议召开论证会,履行有关程序后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这次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分管副区长担任主任,区城管办、
7、城管局、工商局主要领导为副主任,规划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旅游局、住建局、法院、监察局、民政局、邮政局、电信局、经济开发区、播送电视台、报社、建成区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催促和协调,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推动整治工作正常进行。在整治过程中既要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又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导。区城管办要对整治情况进行严格督导、查办。对工作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整治不到位的责任人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治到位。对整治期间擅自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