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9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149-2017,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6.2.5、6.2.10、7.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149-2006同时废止。本规程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6月20日3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
2、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4.结构计算分析;5.截面设计;6.结构构造;7.异形柱结构的施工及验收。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异形柱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和结构隔震的原则规定;2.新增了500MPa级高强钢筋应用、Z形柱、肢端暗柱、节点区采用纤维混凝土和锚固板等技术规定;3.修订了考虑二阶效应的正截面承载力和节点受剪承载力等计算相关条文;4.调整了异形柱结构房屋适用最大高度、抗震等级、轴压比限值、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异形柱结构施工及验收的相关规定。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邮政编码:300350)。本规程主编单位:天津大学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