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非婚生育整改措施 为了做好县非婚生育的整改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婚姻法的宣传,加强社会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婚姻法的宣传 一是充分运用“法律七进、“文化四下乡、“两联一进等方式走村入户,向文盲及半文盲状态的老百姓尤其是妇女宣传一夫一妻制、婚姻自由和相关非婚生育处分等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二是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平台及宣传栏、宣传板报,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一夫一妻制、婚姻自由和相关非婚生育处分等相关知识。三是通过“法制宣传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在主要街道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并设立咨询台,向群众解读?婚姻法?、?补充规定?
2、等相关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协助单位:各乡镇场、村委会 二、将严禁非婚生育列入村规民约中 加强指导,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指导各村居按照广泛性、合法性、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等原那么,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严禁非婚生育纳入村规民约内容,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倡导一夫一妻制、婚姻自由。做到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形成社会文明新风气。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协助单位:各乡镇场、村委会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为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建议各乡镇场司法所做好维护合法权益的知识宣传,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建议公检法等部门继续加大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和惩治力度,依法打击,为困难者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 协助单位:各乡镇场、村委会 四、要到达的效果 提高我县广阔群众法制意识,破除我县农牧区群众“钻帐篷陋习,引导育龄青年有了婚姻对象时及时办理结婚证,遏制非婚生育现象,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社会治理步入法制化、标准化轨道。确立婚育观念、生活理念等变革重点,对不合理的旧婚俗、不良习惯进行清理,对不适应时代开展的婚育民俗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促进婚育观念转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