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为加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构件的生产和质量控制,确保构件产品质量,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程。本规程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预制构件制作、质量检查验收、产品标识、储存运输等内容。对预制构件的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和要求。本规程是山东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质检等单位控制产品工程质量的依据和技术标准。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至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17号,邮编250001,联系电话:0531-83180907,电子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参编单位: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山东万斯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绿城低碳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