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国企会议议事制度 北林区人社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作、标准运作和科学运作,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那么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坚持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标准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那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防止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那么,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
2、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决定、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全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调整、重大工程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三)研究讨论需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或者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开展的年度方案、长远规划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五)听取本系统各单位、各组室工作汇报,对各单位的重要请求事项和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及决策; (六)讨论局重要会议的报告、讲话和拟颁发的重要文件; (七)研究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八)研究有关信访和社会稳
3、定案件的处理意见; (九)审议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的重要的业务工作;如:职称评聘、考核奖励、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的安置、干部管理、病退审批及工龄接续等业务事宜。 (十)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会议的程序及要求 (一)局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定在每月的月初,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书记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二)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调整事宜,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提出预案。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广泛深入
4、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根底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 (四)确定议题。经主管领导提出后由局长议定。凡需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议题,主管领导及相关单位或组室,事先要认真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列入会议的重大议题,主管领导一般都应事先协调,未经主管领导协调的问题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五)会议通知。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接到通知,要准时参加,不得延误开会时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必须由本人向局长请假。 (六)充分讨论。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局长不应首先说明自己的观点,须耐心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
5、说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七)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八)作出决策。在讨论决定问题时,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存。同时,会议决策涉及保密事宜时,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保密期限内,任何人不准泄露有关情况。 (九)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的,局长、书记和主管领导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向局领导班子报告。 (十)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办公室主任记录,重要的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呈送主管领导审阅,由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签发。局办公室要对会议记录和会议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并按年度存档备案。 (十一)抓好落实。局领导班子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主管领导组织实施,对付决定的具体事项由主管领导通知有关单位执行,并组织局有关股室搞好催促检查和落实情况的反响。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