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1.100,10 Q 12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T 2847 2005代替 G B/T 2847 1996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Pozzolanic materials used for cement production2005-08-09 发布_2006-03-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龙*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GB/T 28472005本 标 准 代 替 G B/T 2847 1996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本 标 准 与 G B/T 2847 1996相 比,主要变化如下:-增 加了术语内容
2、(本 版 第 3章 3.2 条);-水 泥 胶 砂 2 8 天抗压强度比由“不 小 于 62%”改为“不 小 于 65%”(1996版 第 5 章 5.4 条,本版 第 5章 5.4 条)f-放 射 性 由“人 工 的 火 山 灰 质 混 合 材 料 符 合 GB 6763 规 定”改 为“放 射 性 符 合 GB 6566规 定”(1996版 第 5 章 5.5 条,本 版 第 5 章 5.5 条);-水 泥 胶 砂 28天 抗 压 强 度 比 按 G B/T 12957进 行(1996版 第 6 章 6.3条,本 版 第 6 章 6.3条);-放 射性试验方法由“按 GB 6763 进行”
3、改为“按 GB 6566进行”(1996版 第 6 章 6.4 条,本 版 第 6 章 6.4 条);-增加了出厂检验内容(本 版 第 7 章 7.2 条 ;_增加了型式检验内容(本 版 第 7 章 7.3条);-T 5-增加了仲裁检验内容(本 版 第 7 章 7.5 条);-附 录 A 中增加了范围、原 理、0.1 m o l/L 盐酸溶液标定章节(本 版 A.1、A.2、A.5)。本 标 准 附 录 A 为 规范性附录。本 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本 标 准 参 加起草单
4、位:重庆市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重庆富皇水泥(集 团)有 限 公 司 本 标 准 起 草 人:江 丽 珍、杨 基 典、刘 晨、王 昕、霍春明。本 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847 198UGB/T 2847 1996。GB/T 28472005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分 类、技术要求、试 验 方 法、检 验 规 则、运 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生产中作为混合材料使用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 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栝勘误
5、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 B/T 1 7 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T 17 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 6 1996,eqv ISO 680:1990)GB 6 5 6 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1 2 9 5 7 用作水泥混合材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GSB 1 4-1 5 1 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火 山 灰 质 混 合 材 料 pozzolana具有火山灰性的天然的或人工的矿物质材料。
6、3.2活性混合材料 active addition具 有火山灰性或潜在水硬性,或兼有火山灰性和水硬性的矿物质材料。3.3非活性混合材料 inactive addition在水泥中主要起填充作用而又不损害水泥性能的矿物质材料。GB/T 4131 1997,定义 4.9,4.10,4.114分类按其成因分为天然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和人工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两类。4.1 天然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4.1.1 火山灰火山喷发的细粒碎屑的疏松沉积物。4.1.2 凝灰岩由火山灰沉积形成的致密岩石。4.1.3 沸石岩凝灰岩经环境介质作用而形成的一种以碱或碱土金属的含铝硅酸盐矿物为主的岩石。4.1.4 浮石火山喷出的多孔
7、的玻璃质岩石。GB/T 284720054.1.5 硅藻土或硅藻石由极 细致的硅藻介壳聚集、沉积形成的生物岩石,一般硅藻土呈松土状。4.2 人工火山灰质混合材料4.2.1煤矸石煤层中炭质页岩经自然或煅烧后的产物。4.2.2 烧页岩页岩或油母页岩经自燃或煅烧后的产物。4.2.3 烧粘土粘 土 经 煅烧后的产物,4.2.4 煤渣煤 炭 燃 烧后的残渣。4.2.5 硅质渣由矾土提取硫酸铝的残渣。5技术要求5.1 烧失量人工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不大于5.2 三 氧化硫 不 大 于 3.5%。5.3 火山灰性合 格 5.4 水 泥 胶 砂 28天抗压强度比不 小 于65%0 5.5 放射性符 合 GB 65
8、66规 定。6试验方法6.1烧失量按(iB/T 176进 行。6.2 三 氧化硫按 G B/T 176规定的硫酸盐三氧化硫的测定方法进行。6.2 火山灰性试验 按 附 录 A 进 行。6.3水 泥 胶 砂 28天抗压强度比按 G B/T 12957进 行。但强 度 检 验 用 对 比 水 泥 为 GSB 14-151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或强度等 级 为 52.5 及 以上的 硅酸盐水泥 有 矛 盾 时 以 GSB U-1510 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为准。6.4 放射性按 GB 6566进 行.7检验规则7.1取样在 堆 场(不 少 于 20 0 t)或 采 掘 面 不 少 于 15个不
9、同部位取样,每 个 部位 取 代 表 性 样 品1 kg3 kg,将 样品破碎 后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需要量大一倍的试样。GB/T 2847 20057.2 出厂检骏出 厂 检 验 项 目 为 5.15.4 技术要求。7.3 型式检验型 式 检 验 项目 为第 5 章全部技术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原 料、工 艺有较大 改变,可能影响 产品性能时;正 常 生 产 时,每半年检验一次;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 产 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4 判定规则7.4.1出厂检验结果 符合本标准5.15.4 技 术 要 求
10、时,判 为 出 厂 检 验 合 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 要 求,允许在同一取样点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7.4.2 型式检验 结果 符合 本 标 准 第 5 章 技 术 要 求 时,判 为 型 式 检 验 合 格 若 其 中 任 何 一 项 不 符 合 要 求,允许在同一取样点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仅 符 合 H、5.2 和 5.5 要求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为非活性混合材料,5.2 和 5.5 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火山灰质混合 材料不能作为水泥混合材料使用。7.5 仲裁检验当买卖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将双方认可的样品签封,送省
11、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 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8运输和贮存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宜受潮、混 人 杂物,同时应防止污染环境。GB/T 28472005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火山灰性试验方法A.1范围本附录规定了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火山灰性试验方法,适用于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检验。A.2 原理火山灰性是通过在规定时间周期后,水化水泥接触的水溶液中存在的氢氧化 钙量与能使同一碱 性 溶液饱和的氢氧化钙相比较来确定。如 果 该 溶 液 中氢氧化钙浓度低于饱和 浓 度,则判定该火山灰水泥 具 有火山灰性(或火山灰性合格hA.3 试剂在 分 析 中,应使用新鲜煮沸的或相 当纯 度的 蒸馏
12、水;所用试剂应为分析纯或优级纯试剂。用于标定 与配制标准溶液的试剂应 为基准试剂。A.3.1 0.1 m o l/L 盐酸 标 准 溶 液:将 8.5 m l.浓 度 为 3 6%3 8%(质量分 数)的 盐 酸 加 水 稀 释 至 1 L,摇 匀 a A.3.2盐 酸溶液(l+l)u A.3.3甲基橙溶液(1 g/L)0 A.3.4 氢 氧化钾溶液(20 0 g/L)DA.3.5钙黄绿素一 甲基百里香酚蓝一酚酞混合指示剂(简 称 C M P混合指示 剂):称 取 1.0 0 0 g 钙黄绿 素、1.0 0 0 g 甲基百 里 香 酚 蓝、0.20 0 g 酚 酞 与 50 g 已 在 10
13、5-C110 C烘干过 的硝 酸 钾 混 合 研 细,保存 在 磨 口 瓶 中。A.3.6 三 乙醇胺溶液(1+2)A.3.7 碳 酸 钙 标 准 溶 液;将 碳 酸 钙((003)在 10 5C10 C烘 干 箱 内 烘 干 2 h 并 称 取 0.6 g,精确至 0.0 0 0 1 g,置 于 S0 0 m L 烧 杯 中,加 人 约 50 m L 水,盖 上 表 面 皿,沿 杯 口 滴 加 盐 酸 溶 液(1+1)至碳酸钙 全 部 溶 解 后,加 热微 沸 数 分 钟,冷却 至 室 温 后,将 其 移 人 250 m L 容 量 瓶 中,加 水 稀释至标 线,摇 匀;A.3.8 0.0
14、15 m o l/L 乙 二 胺 四 乙 酸 二 钠(E D T A)标 准 溶 液:将 5.6 g E D T A 置 于 烧 杯 中,加人约 20 0 m L水,加 热 溶 解,过 滤,稀 释 至 1 0 0 0 m L,摇 匀。A.4 仪器设备A.4.1塑 料 瓶:50 0 m L 左 右、配有螺旋式密封盖的圆筒状容器,数 个;A.4.2 粗 颈 漏 斗:1 个;A.4.3 移 液 管:25 m L、10 0 m L,各 1 个;A.4.4 洗 耳 球:个;A.4.5 磨 口 锥 形 瓶:3 0 0 m L,数 个;A.4.6 烧 杯:40 0 m L,数 个;A.4.7 容 量瓶:25
15、0 m L,l 个 A.4.8 酸 式滴 定 管:50 m L,2 个;A.4.9 碱 式 滴 定 管:50 m L,2 个;A.4.10 天平GB/T 28472005A.4.10.1量 程 不 小 于 50 g,最 小 分 度 值不 大于 0.0 1 g;A.4.10.2量 程 不 小 于 50 g,最 小 分 度 值 不大 于0.0 0 0 1 g;a.4.1 1 恒 温 箱:可 控 制 温 度 4ot:士 r c DA.5溶液的标定 A.5.1 0.1 m ol/L盐酸标准溶液的标定将 碳 酸钠(Na2C03)在 13 0 C烘 干 箱 内 烘 干 2 h 并 称 取 0.15 g,精
16、 确 至 0.0 0 0 1 g,置 于 3 0 0 m L 锥形 瓶 中,加 入 约 10 0 m L 水使 其 溶解,加人甲基橙溶液(g/L)l滴,用 0.1 m ol/L盐酸标准溶液滴定至溶 液 呈橙红色。盐酸标准溶液浓度按式(A.1)计 算:c(HC1)-.(A.”式 中:KHC1)盐酸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W 盐酸标准溶液消耗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 L)f m称取碳 酸钠的质量,单位为克(g);53.0(Na2C03)的摩尔质量,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h A.5.2 0.015 mol/L EDTA标准溶液的标定吸 取 25.0 0 m L 碳酸钙标 准溶液,放 人 40 0 m L 烧 杯 中,用水 稀释 至 约 20 0 m L,加 人 适 量 的 CM P混 合 指 示 剂,在 搅 拌 下 加 人 氢 氧 化 钾 溶 液(200 g/L),至 出 现 绿 色 荧 光 后 再 过 量 2 m L 3 m L,用 0.0 15 mol/L EDTA标准溶液滴定至绿色荧光消失并呈现红色。EDTA标准溶液对氧化钙滴定度按式(A.2)计 算:下 c X